中海油高管说话不慎 翻旧账遭港交所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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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13:24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汤涵婷 责任编辑 王杰 香港股市的蓝筹股———中海油(资讯 行情 论坛)(0883.HK)因高管“说话不慎”,日前遭到香港联交所的公开谴责。这也是港交所少见的公开谴责蓝筹股公司的事情。 昨天,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中海油高管在2002年、2003年年度内,
港交所称,2002年10月25日,在与基金经理和财经传媒进行的电话会议中,时任中海油CFO的邱子磊表示,中海油在2002年前9个月赚了7亿多美元。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中海油股价的上涨。此后中海油发表声明称,逾7亿美元纯利并非一个确实数字,不能以此代表该公司当年前9个月的经审计业绩。 此外,2003年7月28日,在一个有大约30名分析员参加的电话会议上,该公司高管表示,投资者可预期股息增加,“我们通常的派息比率约为20%,但如果油价继续高企,我们会派发特别股息。”受此消息影响,中海油股价当日立即攀升3.28%,第二天再度上涨8.2%。第三天中海油才公告表示,公司尚未决定是否派发任何中期或特别股息。 港交所上市主管韦思齐表示,上市公司的股价敏感资料应尽快向整个市场公布,而在出席记者会或分析员简介会的时候则要非常小心,以免所作披露误导分析或有缺漏。 此外,中海油财务有限公司是中海油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也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在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期间,该公司把现金存入中海油财务公司内并收取利息。未动用的存款结余最高曾达66亿元,曾占该集团有形资产净值的16.6%。港交所认为,这一行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违反了香港的《证券上市规则》。 业内人士指出,相比内地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公开谴责,香港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内地公开谴责的情况都是由于上市公司出现巨额关联交易未及时公告、或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等违规事项,因公司高管“说话不慎”而被点名的情况从未发生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