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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慕智表示年底前可以电子发公司通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2:18 财华社

  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副主席郑慕智表示,日后上市公司在公告刊登当日除在网上刊登外,同时亦需在报纸上作较简短的刊登知会投资者有关於网上发放公告的消息,若该上市公司没有网页,则仍需在报章刊登全足本的公告,而网上公告的准确性需由上市公司负责;该建议被认为可减低主板发行人的上市成本,他亦表示该建议是业界期待已久,并预期待证监会批准修订上市规则后,可於年底前落实;他相信上市公司可透过电子媒介向港交所提交通告,来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效率及为投资者带来及时资讯。

  他亦表示,创业板须重新定位,因创业板和主板具不同功能,若用外国经验来说,创业板具有存在价值及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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