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龙公布,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昌北支行於8月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就广东科龙电器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江西科龙于贷款及担保协议下所声称欠负中国建设银行之款项要求公司及江西科龙赔偿;书面文件已于05年8月5日送交科龙。
科龙指,江西法院已作出有利於中国建设银行之判决及颁令冻结公司存款人民币1.4亿元或等值资产,相当於中国建设银行要求公司及江西科龙赔偿之金额。
就此,科龙于8月5日接到江西法院发出一项执行通知,表示江西科龙与商丘科龙电器所持有之80%间接权益由05年8月5日起至06年8月5日期间被冻结,于该期间,未经江西法院准许,该等股份不得抵押或转让。
科龙指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及正考虑该诉讼之得失,现阶段未能厘定本诉讼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何种影响。
另外,公司于8月8日接到其股东顺德市经济谘询公司发出通知,表示该公司已于6月7日将其与公司6866.67万股法人股之权益(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92%),转让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该批股份由顺德市经济谘询公司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持有。
另外,该公司指并未收到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就所持有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6.43%之权益将于05年8月20日或之前进行拍卖出售的任何书面通知。
科龙自6月16日起停牌,以待刊发有关股价敏感消息之公布,将继续停牌直至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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