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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会晤联交所 A+H股改须向联交所申报审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9:57 新京报

  

证监会会晤联交所A+H股改须向联交所申报审议

  据称,证监会与联交所之前就涉及H股的A股股改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了一定共识。本报记者 韩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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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会员表示,“A+H”股改须向联交所申报审议

  本报讯 (记者 贾浩森) 昨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会员高宝明向记者表示,对于既有A股又有H股的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除报批证监会外,也必须向香港联交所申报。

  高宝明同时表示,目前还没有一家公司向联交所申请。

  高宝明还向记者证实,证监会与联交所之前确实就涉及H股的A股股权分置改革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高宝明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与香港股市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影响不会很大。只要A股进行股改时,在不增加总股本的前提下,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不会损害H股股东的利益。但是,如果采用公积金送股的对价方式,就会侵害香港的H股股东的利益。而对于缩股的方式高宝明也表示不太认同。

  此前,有业内人士表示,因为公积金属于全体股东的资金,如果用来让利就会影响H股股东的利益。另外,他还提醒不要采取缩股形式,那样会造成A股流通股股东损失。

  据了解,在以公布股改方案的两批试点公司中,采用公积金送股地对价方式的试点只有首批试点中的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0),其方案为10送10,但其股改方案没有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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