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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加工政策 对在港上市公司影响轻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14:15 财华社

国内新加工政策对在港上市公司影响轻微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记者张国栋报道。

  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於7月23日,发布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44号公告),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企业,实行保证金管理,并於8月23日实施,新政策下,涉及相关货品入口时须缴付50%至100%保证金,待完成加工出口时,才将保证金退回,市场一般认为新政策对香港上市公司暂时影响轻微,要看往后措施会否进一步收紧。

  在香港的上市公司中不乏受今次事件影响,然而影响并非很大,新政策主要是希望把来料加工企业提升产品或转移厂房,即是要企业发展高增值、高科技项目或自行建立品牌,或企业可以迁往不受公告限制的地区,如在东莞生产电子产品的王氏港建(0532-HK)便有计划搬迁厂房,并曾到江西一带视察,裕元(0551-HK)、爱高(0328-HK)等亦有从事来料加工工业,对於具规模的上市公司,即使向银行要求增加贷款作缴付保证金,应不会困难,故此实质影响不大。

  然而,新政策的实施仍然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除了44号公告新增的1,800多种原料的限制外,市场还盛传会有多新增的5,000个商品目录,以及调整或取消“国货出口复进口”政策,使部分香港企业享受的税务优惠愈来愈少,令生产成本增加,即使企业愿意搬迁厂房,但没有清晰指引,造成企业不安。

  现时,公告新增的1,800多种原料,对纺织、塑胶原料等行业打击最大,这些原料原本可以用“台帐空转”形式入口,即在指定的中国银行开设保证金台帐,但实质不用向银行交付保证金的台帐运作模式,但现在却须改为“实转”,即以现金缴付保证金,假设入口1,000万元原料,应徵关税和进口环节

增值税税款为20%,即200万元,则新规定下企业必须以现金缴付50%至100%保证金,即100万至200万元的保证金,当厂商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后,便可以取回保证金及利息。

  由於保证金的设置直接令厂商资金压力大增,搬迁厂房或转型成为了厂商的另一生存之道,国内是次收紧加工贸易,的确除了可以达到上述提到的产品增值,或是将厂商分流至中西部,并加速开拓,同时短期内可以压抑出口,有助减低贸易顺差,但是新兴的越南,其经济近年不断改革,加上今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亦已成为香港厂商的新焦点,预期部分企业因承受不了国内多样的加工政策,而转战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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