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4日北青传媒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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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 10:31 香港交易所网站 | |||||||||
北青传媒(HK:1000)董事会宣布六名雇员已被中国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及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扣留调查。北青传媒已暂停该六名雇员的职务,直至另行通知。董事会亦已决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件进行内部调查。独立董事已获授权领导内部调查工作并会将调查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应北青传媒的要求,北青传媒的股份已于2005年10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联交所暂停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青传媒”)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郑谊军先生(副总裁)、钮明先生(副总裁)、于大公先生(广告部主任)、朱伟京先生(广告部副主任)、段涛先生(广告部业务员)及卢建宁先生(广告部业务员)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及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扣留调查。据董事会了解,有关事件涉及对于大公先生、朱伟京先生及段涛先生涉嫌受贿指控,现阶段并不获悉有关指控是否与北青传媒存有关系。董事会尚未就其余三名员工的指控获得正式通知。上述各人皆并非董事会的成员。董事会已从上述人士受到扣查时暂停他们的职务,直至另行通知,并已委任孙伟先生,总裁及执行董事,全面负责北青传媒的广告业务以确保对北青传媒运作的影响减至最低。董事会亦成立由杜民先生,执行董事,领导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北青传媒广告业务的日常工作。特别委员会将直接汇报至孙伟先生。因已采取了上述的措施,董事会预期本事件将不会为北青传媒的日常营运导致重大影响。董事会亦已决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有关事件及可能对北青传媒财务产生的影响进行内部调查。独立董事已获授权领导内部调查并会将调查结果向董事会报告。北青传媒将在获得董事会批准调查结果后作出公布。应北青传媒的要求,北青传媒的股份已于2005年10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发出本公告。北青传媒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05年10月4日上午9时30分恢复股份买卖。本公告乃按照上市规则第13.09(1)条公布。 承董事会命 张延平 主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