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12日11:44 新浪综合
图:王利民于毕架山道住所接受查询声称,买入嘉威隆公司只为投资钻的的士图:王利民于毕架山道住所接受查询声称,买入嘉威隆公司只为投资钻的的士

  大公报记者 施文达(文) 李斯达(资料) 摄影组(图)

  官司缠身、被廉署带走调查的康宏环球前主席王利民及副主席冯雪心,于康宏总部登记多间私人公司,部分的离岸公司隐藏于外泄的Panama Papers“巴拿马文件”及Offshore Leaks“离岸解密”文件,经由知名提供离岸资产管理服务的Mossack Fonseca律师行,及拥有多名政客客户的国际理财集团Portcullis TrustNet保得利信誉通集团代理;背后再捆绑一篮子离岸公司。《大公报》记者访问卖“一蚊”离岸公司给王利民、冯雪心的註册公司负责人,他划清界线强调只卖公司:“讲真,呢类集团背后要联繫啲嘢,你哋自己去查。”王利民则称买公司只为投资钻的的士,没有查究背后有一篮子离岸公司。

  王利民、冯雪心各持一半股权的嘉威隆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註册成立。嘉威隆成立之初,由一间只有一元股本,于英属处女群岛(BVI)註册的离岸公司Bosco Consultancy Ltd为创办成员,嘉威隆唯一董事是郑荣财。但三个月后Bosco Consultancy Ltd将嘉威隆的股权全数转给王利民,郑荣财辞去董事,由王利民取代,另加入离岸公司Best Scale Limited及吴家炜任董事。冯雪心再于去年七月加入嘉威隆任董事及获增配1元股本,成为嘉威隆股东。变成“2蚊公司”的嘉威隆全资持有子公司一击有限公司,王任一击董事,冯则任秘书。

  嘉威隆创办公司捲入巴拿马文件

  《大公报》记者从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网上公开的“巴拿马文件”,发现2015年Bosco Consultancy Ltd经由Mossack Fonseca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做代理。Offshoreleaks  Database显示Bosco与一间瑞士信託公司Fiduciaire Leman Trust Sarl持股一间香港註册的丰昌企业有限公司,而丰昌的唯一股东及中介人,即代理丰昌企业的财务报告、年报等公司营运文件,又是Fiduciaire信託。值得留意是丰昌的董事,瑞士籍报住加拿大多伦多的CHOW Rikki Vincent,据他的申报网上履歷表,任职海外储备和信託资产管理集团Forvest Group。至于这间Fiduciaire信託辖下有关连的公司,则多达二十间BVI註册离岸公司。(详见图)

  换言之,一间一元註册的嘉威隆创办公司Bosco Consultancy Ltd,经Mossack Fonseca代理后,背后间接牵扯一篮子关联的离岸公司,包括多间海外信託公司。

  律师梁永铿说海外离岸公司,以BVI为例,当地只会公开公司註册证书、办事处地址,股东或董事的资料毋须公开,即是可隐藏背后金主。但梁律师指若公司持有人想隐藏身份,嘉威隆可一直由Bosco持有,毋须易手给现时的持有人曝光身份,梁律师质疑Bosco转让给现时持有人背后是否有其他合约联繫着双方关系。

  註册公司老板称不知谁是买家

  本报联络上Bosco创办人,即嘉威隆首任董事郑荣财。郑荣财任249间有限公司董事,他原来经营註册公司,郑直言只卖公司,顾客是会计师楼及律师楼:“我做卖公司,我卖咗畀会计师楼、律师楼‘做嘢’,佢哋‘做’唔系我‘做’,我唔会知㗎,买家透过会计师楼或律师楼同我买嘢,我唔会知边个买。”郑荣财划清界线。

  不过,公司註册处的资料清楚列明郑荣财的Bosco Consultancy Ltd转让股权给王利民,郑强调他一年卖很多公司,不会逐间查买家身份:“直至报纸登乜乜先生系呢间公司持有人,我望到间公司系Bosco出品,我先知。”郑拿出一叠他成立的空壳公司名单,指待客购买,他说卖给律师楼、会计师楼约数千元一间,有钱的内地客则卖万多元一间。

  不过,当记者说Bosco Consultancy Ltd捲入“巴拿马文件”,Bosco背后间接捆绑多间关连的离岸公司,郑荣财很错愕说:“唔相信”,直至记者表示可提供文件证明,郑遂即强调他的客户没有俗称“巴拿马文件”的总代理Mossack Fonseca律师行,“我个agent唔系巴拿马文件嗰个,我无帮衬Mossack Fonseca,我唔知点解扯入巴拿马,唔关我事,讲真,我唔系犯罪集团其中一名,我哋负责卖公司,其他嘢我完全唔知道发生咩事。”郑又强调自廉署查康宏高层,他才认知王利民是康宏集团人士。

  王利民回覆《大公报》指买入嘉威隆公司只为购入的士,不过嘉威隆的创办公司经Mossack Fonseca律师行牵扯一堆关联公司,嘉威隆旗下设子公司,又加入BVI公司任董事,配股给冯雪心,令本来简单的一蚊公司,架构复杂化。一名不愿具名的银行界人士指出,若简单以离岸公司持一项资产(车或物业),香港的银行、律师行或秘书公司都可以为客代办BVI公司註册,几千蚊一间便可;毋须光顾拥有全球多名政客、富商客户的Mossack Fonseca律师行等国际资产管理集团註册一篮子BVI公司,“十年前透过呢类国际理财集团买一篮子BVI都要几万蚊。”

  该业界人士指,透过国际资产管理集团可动用一篮子离岸公司,包括私募基金或信託公司进行千万,甚至亿元计的资产持有、交易又不会让有关交易或背后金主的身份曝光,私隐度甚高。相反,在全球严打“洗黑钱”活动,银行须向警方的“联合财富情报组”合作,客户透过银行设BVI公司,大额资金流遇有怀疑,银行须向警方通报,提高透明度。

  背后大额资金流交易不受监管

  律师伍毅文亦指离岸註册的私募基金公司只需满足香港公司註册处条例定期交税便可,背后大额资金流的交易不受金管局、证监局、保监局监管。伍律师补充说一间一蚊离岸公司关联上多间离岸公司或信託,再透过一重又一重不知股东资料的BVI公司持有不同资产,进行不同交易,包括金融交易,令公众不知公司的真正持有人,亦可“製造”交易额:“一笔资金的交易由A公司到B公司到C公司,可以来来去去都系嗰几伙人,背后同属一个集团操控,目的可能是製造营业额‘假象’。”伍律师说。

责任编辑:黄建华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