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5日07:26 财华社

  融信中国(03301-HK)公布,于8月14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融信(福建)投资集团(作为担保人)订立以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受益人的担保协议,据此,融信投资同意提供担保,以保证合营公司如期向债权人履行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款责任。

  融信投资同意以债权人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合营公司如期履行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协议项下的有关本金额最高达8亿元人民币、利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与担保权利而產生的其他费用。自担保协议生效日期开始,至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偿还责任届满之日起两年后止。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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