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4日08:28 财华社

  L&A INTL HOLD(08195-HK)公告,于2017年8月11日,贷款方L & A Solutions Limited(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借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授出2000万港元的贷款,按年利率16.5厘计息,自提取贷款日期起为期24个月。贷款以集团内部资源及来自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贷款拨付。

  贷款方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持牌于香港从事放债业务,根据放债人条例向客户提供贷款。公告称,借款方为个人并为一名独立第三方。以位于香港西九龙的三个住宅单位(由借款方合法及实益拥有)该等物业的第二项法定按揭,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目前市值约为1.54亿港元港元。于本公布日期,该等物业受限于向另一名第三方贷款人订立的首项法定押记,当中约1.3亿港元仍未偿还。鉴于该等物业于本公布日期的市值(经扣除首项法定押记项下未偿还金额后)超出贷款金额,董事认为借款方就贷款提供的抵押品充分。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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