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港股讯 6月26日,香港证监会公布格林柯尔前主席及高层因披露虚假资料遭制裁的公告。审裁处今天饬令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顾雏军(男)交出他因进行市场失当行为而得的481,969,785元利润 。
香港证监会表示,这是审裁处至今所施加最大款额的一项交出款项令。
审裁处在2016年12月29日裁定,顾雏军及三名前董事张细汉(男)、胡晓辉(男)、徐万平(男)以及前财务总监莫永佳(男)曾涉及《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诱使他人进行交易的市场失当行为,原因是他们严重夸大格林柯尔的销售额、溢利、应收帐款和银行存款,及将该公司截至2000年至200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资产净值分别夸大约人民币4.87亿元、人民币6.53亿元、人民币9.82亿元、人民币10.62亿元及人民币9.04亿元,相当于格林柯尔在该些年度的总资产净值的43%至80% 。
香港证监会称,审裁处亦施加以下的命令:针对顾、张、胡及徐的取消资格令,禁止他们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五年)担任或继续担任上市法团或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持股的任何公司的董事或参与有关的管理;
针对莫永佳的取消资格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三年)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针对顾雏军的冷淡对待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为期五年)直接或间接处理任何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或该等产品的任何权益;
针对顾、张、胡及徐的终止及停止令,禁止上述人员作出任何市场失当行为。若其日后再度干犯市场失当行为,即属刑事罪行。
审裁处进一步命令:顾、张、胡及徐各自支付513万元,作为证监会的法律和调查费用以及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讼费,而莫则须支付108万元;及审裁处针对莫所作的裁定将会转介予香港会计师公会进行纪律程序。
香港证监会表示,谨此向内地就有关事宜提供持续协助的执法机关表示感谢。
资料显示,顾雏军,格林柯尔集团的创办人,曾于天津大学任教,是顾氏制冷剂的发明者。曾任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雏军从格林柯尔香港创业板上市到收购科龙,继收购国内企业亚星客车、ST襄轴进军汽车产业后,再次收购欧洲汽车配件公司和汽车设计公司,得以打通客车从设计到零部件再到整车生产的整个产业链。一直以来,媒介、学界对顾雏军的怀疑未见消停。生活在质疑阴影中的顾雏军不改初衷、我行我素。2005年1月登上了第二届“胡润资本控制50强”的榜首。2005年9月顾雏军正式被捕,2008年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9月6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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