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4日08:51 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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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军科技集团(00092-HK)与看通集团(01059-HK)各自就香港媒体报道林旭明作为原告人已于2017年1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针对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程杨以声称违反合约为由展开民事诉讼,并要求程杨向原告人返还不少于13亿股的公司股份的报道作出澄清。

  董事会谨此澄清,在向程杨作出问询后,截止本公告之日,程杨并无自香港高等法院就声称违约事项收到任何法庭文件,彼就该声称案件并不知情。董事会谨此亦澄清该声称违约事项与公司并无关联。

  香港媒体报道称,“阿叻”陈百祥姐夫、冠军科技创办人简文乐去年10月,被指以2.7亿元“贱卖”其持有27.9%股权予程杨全资拥有进城投资,其后程杨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商人林旭明昨日入禀高院,指程杨违反协议,利用其出资的2亿元,自行收购冠军科技,要求程杨按比例归还13亿股。

  林旭明于入禀状指,去年8月林旭明与程杨及另一陈姓商人打算合作收购简文乐手上27.9的股权,3人其后同意成立一间BVI公司进行收购。其后陈退出收购,程杨就建议林旭明继续收购,口头协议将收购的股份五五分账,其后林旭明应程杨要求,存入2亿元到程杨持有的荣开国际户口以作收购。林旭明指程杨违反协议,将其存入的2亿元转至进城投资,更利用该笔钱向简文乐收购冠军科技的股份。要求程杨按比例归还不少于13亿股冠军科技股份。

  冠军科技集团现持有看通集团64.94%股权。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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