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000002-CN)(02202-HK)公告,有媒体报道称,万科企业已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
公司确认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请求相关监管机构对相关资管计划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及资产管理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予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性及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等事项进行核查。
万科企业所提供的报告,内容提到万科对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法上市公司信披规定、违法资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
万科提请监管机构核查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连续交易、约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核查九个资管计划之管理人和优先级委托人是否事前知悉此次投资的万科A股股票将被锁定12个月以上,存在无法减仓平仓导致优先级受托人受损的风险;是否就此取得了全体委托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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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