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11日消息,据财华社报道,海信科龙(00921-HK)公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于近日陆续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的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约900.7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及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的格林柯尔系案件执行款约486.42万元。两笔数项合共约1,387.12万元,而今次收到的案件执行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损益约1,387万元。(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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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海信科龙格林柯尔案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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