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地块二审:SOHO中国被孤立 复星冷对调解

2013年09月27日 02:15  第一财经日报 

  外滩8-1地块二审

  柳九邦 陈姗姗

  “今天跑步6.66公里。”SOHO中国(00410.HK)董事长潘石屹[微博]昨天一大早便发了这样一条微博。6.66是个好数字,但这能否给其带来好运还是个未知数。

  昨天下午两点半,围绕外滩8-1地王50%权益出让的“争战”再次打响,“外滩地王案”二审在上海高院开庭审理,这一次,SOHO中国成为唯一的上诉人。此前在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曾经与SOHO中国联合发表声明,表示要共同上诉的上海证大(00755.HK,下称“证大”)和绿城中国(03900.HK,下称“绿城”),此次并未与SOHO中国一起提出上诉。

  虽然证大及绿城方面在言辞上依然与SOHO站在同一边,但未联合上诉的行为,无疑会让潘石屹感到孤单。

  二审庭审进行了将近5个小时,虽然上诉方SOHO中国一度提出调解意愿,但被上诉方复星集团当庭表示不接受调解。

  复星方面表示,愿意按照原审各被告之间的交易价格和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愿意购买合资公司的股权。

  昨天的庭审结束近3个小时后,潘石屹发布长微博再次表示,复星所说的关于优先认股权的《母协议》根本不存在,复星也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并通过引用复星公开的财务报表数据强调,复星当初并没有接受证大与绿城出让的项目股权。

  事实上,双方各执一词的几个问题,包括《母协议》是否存在以及复星是否曾经向SOHO中国要求5亿元赔偿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双方均没有提供相关实证,这也是该案一直陷入“口水战”的重要原因。

  复星拒绝调解

  在庭审中,双方并没有提供太多新的证据,依然在围绕优先购买权激辩,SOHO中国与复星方面都认为,如若判决自己败诉,都将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当日,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昨天,复星方面在强调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并认为SOHO中国的上诉状缺乏有力证据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于外滩地王“志在必得”的决心,称愿意以SOHO中国当时的出价行使优先购买权。

  2010年2月1日,证大以92.2亿元的价格摘得外滩8-1地王地块。2011年11月,证大以95.7亿元向上海海之门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复星、证大、绿城及磐石投资2010年4月组建的合资公司,截至2011年11月2日,四方分别直接或间接占有50%、35%、10%及5%;下称“海之门公司”)出售外滩地王项目。

  一个多月间,风云再变。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国宣布拟斥资40亿元向证大五道口(此时证大五道口已收购磐石5%股权,合计持有海之门40%股权)及绿城合升收购海之门公司50%的股权,从而间接拥有外滩8-1地块50%权益。

  2012年5月30日,复星将证大、绿城和SOHO中国的6家下属公司告上法庭。今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胜诉,被告方证大、绿城和SOHO中国下属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将项目股权在十五日内恢复至转让前。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方通过实施间接出让的交易模式,达到了与直接出让相同的目的。被告公司实施的交易具有主观恶意,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对于上述判决,SOHO中国依然无法接受,因此提起上诉,并在上诉状中指责复星在与证大、绿城商谈收购合资公司50%股权的过程中始终拖延,谈判了近9个月,并称复星曾向SOHO中国提出5亿元的赔偿要求。

  对于这些指责,复星方面昨天表示,SOHO中国从一审到现在二审一直在提这些说法,但从未提交任何证据,复星也一直澄清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而从程序上讲,交易股权的进度完全可以由证大、绿城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通知时间来控制,如果证大、绿城按照《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将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告知复星,复星即使想拖延也无法实现。

  庭审过程中,上诉人SOHO中国表示接受调解,但被上诉人复星方面则表示,考虑到一审前后及二审前都进行过调解但无果,因此不接受调解。

  在庭审现场旁听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青松表示,该案争议的两个核心问题,一个是涉案的股权转让有没有侵犯复星方的优先购买权,一个是如果侵犯了复星方的优先购买权,那么这个股权转让合同是不是有效的问题。

  他认为,第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先决性的问题,双方必然力争,一审法院从交易实质上进行了认定,认为侵犯了复星一方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复星一方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理由,二审法院也会对此进行审查,实务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争议也比较大。

  第二个问题,如果涉案股权转让侵犯了复星一方的优先购买权,那么这个股权转让合同是不是有效。上海高院在其司法指导意见中明确是不予支持撤销和认定无效的,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虽然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但是也基本上代表了对某一类案件的裁判口径,况且从法理上分析上海高院的这个指导意见也是站得住脚的。

  另外,如果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股权转让合同即使有效也将面临履行不了的问题,当然这里存在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具体到这个案子也就是原告诉讼请求怎么提的问题。

  绿城、证大态度暧昧

  在此次上诉中,SOHO中国还指责复星对转让海之门50%股权的两封函长达16个月没有表示购买,并提及证大、绿城的财务状况问题,强调在交易当时,证大、绿城经济困难,不出让合资公司股权就要破产,而SOHO中国是救人于危难之中。

  复星方面对此反驳,公司强调优先购买权,并不意味着复星置证大、绿城的困境于不顾,相反自证大竞拍外滩8-1地块各方成立合资公司时开始,复星所投入的资金一直远远超过其股权比例应该承担的部分。而且《公司法》72条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描述中,也没有因出让方自身经济困难可以豁免遵守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SOHO中国宣布斥资40亿元的收购之前,复星称从出售方处获得的报价是42.5亿元。而昨天,作为原审被告出庭的证大方面代理人则表示,2011年12月11日,复星方面曾经向证大绿城报价39亿元,而且包含要求证大从复星处以原价回购公司股票的计划。由于复星关联公司持有证大房地产的部分股权,买入价格为0.33元每股,但当时证大的股票已经跌到约0.1元,以0.33元每股回购股票,相当于在39亿元的价格下又便宜至35亿元。对此,复星方面坚称,从未听说过39亿元这一报价,只有42.5亿元一个价格,且只知道当时证大在与SOHO中国接触,原审各被告对于40亿元的真实交易价格从未通知过复星。

  事实上,在这一交易争端持续一年半之后,当初因为资金困境不得不将项目股权出让的证大与绿城都开始走出困境,对于这一官司的态度也变得暧昧起来。

  据绿城内部人士称,公司此次之所以没有坚持上诉,是因为公司资金面已经好转,而且认为当初出售外滩8-1地王项目股权的价格过于便宜,因此不愿再参与上诉一事。

  在昨天的二审庭审最终陈述阶段,证大和绿城方面也并未如SOHO中国方面一样,表示希望上海高院推翻一审判决,只是希望法院能够充分考虑自己的相关利益诉求。

  尽管这一围绕外滩8-1地王50%权益出让的“争战”仍未有结果,但在这一地块上正在打造的外滩金融中心工程目前仍在复星的主导下继续推进。

  为了在争夺项目中获得更有利的支持,复星方面昨天在给本报的一份回应中称:“今年6月2日,就在离外滩地王项目不远的一家酒店里,复星推动项目公司外滩金融中心(BFC)承办了一场民间草根金融的盛会——外滩金融峰会。当时吸引了马云[微博]、王石、牛锡明、陈东升等参加,美国财政部前部长蒂莫西·盖特纳也到场发表演讲,这种对项目影响力和价值的提升,显然是潘石屹无法做到的,尽管他有1600多万微博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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