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9月27日消息,9月27日消息,据香港信报报道,再有上市公司前高层因挪用资金,被法院颁令向公司赔偿。原讼法庭昨天颁令,神州东盟资源(8186,前称神州医疗)的前行政总裁李和鑫须向公司赔偿1070万元,是香港证监会第二次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逼令有关人士赔偿。
同时,法院饬令,未经许可,李和鑫和神州东盟资源前主席李雅谷,分别于在7年和4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法团的董事或参与法团管理公司。命令将于21日后生效。两人须支付证监会的讼费,而李和鑫须支付神州东盟资源的讼费。
证监会今年6月26日要求法庭颁布上述命令。当局调查发现,李和鑫和李雅谷曾开出两张神州东盟资源支票,授权支付若干款项,收款人记录为两家美国供货商,但资金实际上被转移至两人及其关连人士。
证监会认为,合共1070万元的款项,是在缺乏任何正当商业理由支持下支付。
法院接纳,向李和鑫和李雅谷支付上述款项等同于挪用公司资产,对公司及其股东造成不公平损害。
证监强调追究到底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表示,对于犯有失当行为,并对上市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潜在利益造成损害的董事,证监会将继续追究到底。
今年3月证监会首次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获法院接纳,禁止大凌集团(211)创办人兼前主席张志诚夫妇担任任何上市或私人公司的董事12 年,并要向集团赔偿8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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