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09日消息,中石化化工销售副总经理张国明表示,今次中石化的堕海胶粒,属于中石化公司之间的运输,胶粒并没有买方,没有买卖关系,而中海集运是他们的承运方。他表示,按照一般承运规则,货物出海后责任上有明确界定,但强调现阶段要裁定责任谁属,并不应由有关人士决定,而应等候法律裁定。
张国明又表示,过去公司亦发生过货物堕海事件,但都能成功打捞货柜。他称,发生这次事件后,他有做过资料搜集,指出每年都有2,000只货柜堕海。此外,他表示与承运方的责任划分,要视乎合同条款而定。至于今次会否因台风而可以豁免有关责任,他指这是专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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