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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资产继续冻结 7亿股国美股份留存港高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9日 06:54  每日经济新闻

  核心提示:从昨日聆讯结果来看,黄光裕夫妇除7.79亿股国美股份外,其他资产的处置权并不受此案影响。

  每经记者    发自香港

  昨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证监会要求继续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旗下耀冠控股、光辉集团两家公司资产的指令举行首次聆讯。法庭裁定,黄氏夫妇及两家公司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即黄氏夫妇通过两家公司持有的7.79亿股国美电器(00493,HK)股份,将继续被冻结,股份证明书将继续由香港高院保管,直到法院颁布新的指令。

  香港证监会代理律师昨日在聆讯庭上向法院建议,确定被冻结资产以金额来计算,保持被冻结资产不低于16.55亿港元,但该项申请被法庭拒绝。

  黄氏夫妇昨日并未委托律师或代理人出庭,担任两家公司辩护人的是不久前代表香港证监会指控电讯盈科(00008,HK)私有化为非法的潘松辉律师。

  “16.55亿港元”与“7.79亿股”之辩

  此前有报道称,香港证监会在8月4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以涉嫌“证券欺诈或欺骗活动”为由,要求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其100%持有的耀冠控股、光辉集团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香港高院于次日就此项申请颁布了临时强制令,并于昨日在聆讯庭上宣布,针对两家公司的临时强制令解除,而针对黄光裕夫妇的临时强制令依然有效。

  事实上,法院冻结的是黄氏夫妇间接持有的合计约7.79亿股国美股份,当时价值约16.5516亿港元。若按昨日国美收盘价每股2.19港元计算,上述股份市值已升至17.06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向外界表示,黄光裕夫妇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回购1.298亿股当时价值22亿港元的股份,真正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香港证监会称,上述股份回购活动在黄光裕沽售股份时对国美电器股价起稳定作用,使其在售股交易中获取更多利润,也导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

  尽管上述股份已经升值,港证监会仍担心国美股价下跌,香港证监会代理律师SimonWestbrook在庭上提出,建立一种稳定被冻结资产金额的机制,即假如被扣留的7.79亿股国美股份价格下跌,被告必须另外补充16.55亿港元资产用来冻结;但如果股价上升,被告可取回部分股份。

  辩方律师潘松辉当庭反驳,置疑这种计算方法将为法院带来麻烦。最终法官宣布拒绝香港证监会的此项建议时,潘松辉转身向助理露出“胜利的微笑”。

  未公布黄光裕夫妇会否遭起诉

  香港高院8月5日的裁定书显示,黄光裕等4名被告被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香港证监会交代其在香港存放资产的价值、存放地点等,此外还要提供最近2年内出售国美电器股票的数据,包括交易对象、时间、数目和收取资金的性质。如果4被告未能在7日内提交以上数据,可能会遭到起诉。但是这部分内容昨日并未在聆讯庭上提及,法院以及香港证监会也没有公布黄氏夫妇及两家公司有无执行此部分裁定结果。

  香港证监会8月7日还对外表示,将寻求黄光裕等4名被告向国美电器作出赔偿,被冻结的16.55亿港元资产(7.79亿股国美股份)相信是为了保障对国美的赔偿。

  从昨日聆讯结果来看,黄光裕夫妇除7.79亿股国美股份外,其他资产的处置权并不受此案影响。由此可以推断,近日在中介处挂牌的杜鹃名下浅水湾56号豪宅可以自由买卖。据市场消息称,已有人出价7300万港元并极可能达成交易。以2005年上述豪宅的买入价5500万港元计算,这笔交易将令黄氏夫妇净赚18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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