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16日21: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港交所制度大调整:增设创新板允许同股不同权,创业板将杜绝全配售

  类似阿里巴巴、Facebook这种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未来在香港上市或将没有障碍。

  港交所(00388.HK)16日举行“建议设立创新板及创业板检讨”新闻发布会,提出建议通过设立“新板市场”,在不影响现有主板及创业板的前提下,吸纳“同股不同权”架构的科技网络或初创企业赴港上市;同时,港交所还提出改革创业板,措施包括收紧上市及转主板要求等。

  港交所公布,上述相关的市场咨询将在未来两个月展开,直至8月18日结束,希望广泛收集市场意见。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在过去十年,香港的首次公开招股(IPO)集资额一直在全球名列前茅,但全球经济环境瞬息万变,港交所不能骄傲自满,更不能对成功想当然。我们必须保持竞争力,必须与时俱进,必须继续提升市场素质,我们今天的咨询正是为了这些目标而努力。”

  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港交所建议修订主板和创业板规则,目的是为确保反映市场接纳的标准,同时响应近期市场对港股创业板申请人及上市发行人的素质及表现的关注。

  “创新板”拥抱“同股不同权” 设“快速除牌”机制

  根据港交所的建议,“创新板”分设两个组别:其中,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的“创新初板”,对象为未符合港股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要求的初创公司,因此相关上市要求较为宽松,不设业务纪录或最低财务要求,但上市时市值最少要达到2亿港元,内地企业也可以按照这个要求赴港作第二上市。

  另一个组别为“创新主板”,由于一般小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因此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较高,即使上市企业可使用“同股不同权”架构,也要求必须符合“盈利”或“市值及收入”等指标要求;同时,如果在美股等认可的市场上市的公司,也可申请到这个市场挂牌。

  值得一提的是,港交所为确保市场素质,在“创新板”将设“快速除牌”机制,让不符合持续上市条件的公司迅速退市。

  港交所表示,上述建议是为解决科技网络企业赴港上市难的问题,设立新板市场将有助于香港吸引内地大型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以此增强香港作为国际融资市场的竞争力,尤其是在面对美国市场的竞争时,可以争取更多的科技网络公司来港上市。李小加指出,现在香港的上市架构并没有广泛照顾到新经济类公司,新板咨询文件就是要解决这问题,以期吸引代表新经济的公司来港上市。 

  收紧主板及创业板多项要求

  另外,港交所还提出改革创业板的建议,将提高对创业板上市时的公众持股及市值要求,并收紧了创业板公司转主板的要求。

  在港股市场上,公司素质备受质疑的创业板本次改革的力度较大。港交所在建议中提出,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要求,由之前最少2000万港元提高至3000万港元;对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市值要求由之前的1亿港元上调到1.5亿港元;对上市时公众最低持股市值的要求,由之前的3000万港元上调到4500万港元;强制规定所有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必须包括公开发售,占比不少于总发行量的10%;对控股股东上市后的股份禁售期,由过去的6个月延长到12个月,在上市的第二年及时控股股东可以售股套现,也必须保留控制权,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上述措施意味着港交所提高了资金借壳创业板公司进行炒作的门槛。

  至于主板的改革建议,包括:最低市值将由现行的2亿港元提升至5亿港元,但公众最低持股量必须达到1.25亿港元;新股上市后股东的禁售期也将延长至2年。

  港交所表示,将诚邀市场各界人士就两份文件的建议方案发表意见。两份文件的公众咨询期均为两个月,截止提交回应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港交所强调,虽然有关建议分别刊登在两份文件中,但两份文件密切相关,市场检视时应作综合考虑。

责任编辑:高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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