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 03:04 证券日报
票简称:广电运通 股票代码:00215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GRG Banking Equipment Co., Ltd.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集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梅州敬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藤川科技有限公司和叶子瑜等4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赵友永、张招兴、王俊、叶子瑜、祝立新、冯丰穗、陈振光、曾文、束萌、蒋春晨、罗年锋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度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上市后将不再披露2007年度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广电运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8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880万股,发行价格为16.8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2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广电运通”,股票代码“00215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8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8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8月13日 3、股票简称:广电运通 4、股票代码:002152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06,559,01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6,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注:SLS是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法人股股东。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8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 *本公司监事周建康是公司法人股东广州藤川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其通过法人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电集团,为中国电子100强企业、广东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和广东省20家重点装备集团之一,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止2006年12月31日,广电集团的总资产为94,840.98万元,净资产为54,881.75万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11,805.11万元。 广电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71,600,700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7.19%。截止2006年12月31日,广电集团唯一的出资人为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东共19,532名,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600万股 2、发行价格:16.88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的股票为72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39271299%,认购倍数为254.64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880万股,中签率为0.1383347493%,超额认购倍数为723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106股零股,网上定价发行无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60,768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2,226.56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62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其中: - 6、募集资金净额:585,414,353.27元。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07)羊验字第11535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80元/股(按照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61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6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后本公司不再披露2007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公司2007年1-6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8,110.21万元,增加了137.93%。主要原因是: (1)货币自动处理设备销售收入为29,414.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444.65万元。收入主要构成是:农业银行收入19,090.55万元,占报告期全部收入的61.11%,该收入的合同于2006年末签订,合同总额含税36,021.31万元,2006年确认收入4,691.08万元,至本报告期末尚有7,005.81万元未执行,预计2007年底前执行完毕;交通银行收入2,378.38万元;出口收入6,65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含代理出口)增加5,356.81万元,增长411.14%。 (2)设备配件销售收入为14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56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某单一客户购入配件146.27万元,本报告期没有此项业务。 (3)设备维护收入为78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2.8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签订的维护合同比上年同期增加而导致相应实现的收入增加。 (4)ATM营运收入为89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2.2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子公司广电银通1-3月份为非公司控股,运营收入216.71未并入对比数,其余为业务增长所致。 2、报告期利润总额为11,784.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117.51万元,上升了221.38 %。主要原因是: (1)由于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毛利率有所降低。但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导致营业毛利增加了7,063.25万元,上升了101.17%。 (2)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增长较为平稳,由于营业收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所增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4.48万元,增幅7.47%。 (3)本报告期根据财政部“财企[2007]48号”文件的要求,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用,受此因素影响,减少了相关的成本费用并增加利润383.85万元。 (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07.86万元,其中:软件退税收入由于上年末收入的增长导致本报告期实际退税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46.21万元;报告期收到的专项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50万元。 3、利润总额增长幅度超过收入增长幅度的主要是由于公司公司产品已经批量进入农行、交行等国内金融机构及海外市场,市场拓展费用及管理成本降低,导致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合计比上年同期只增长7.57%。同时,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3.30%,进一步加大了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 4、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754.05万元。主要原因是: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2,724.01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末销售收入在本报告期收到部份货款,另外由于销售收入增加,也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增加。 (2)收到的税费返还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收入的增长导致本报告期实际退税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708.95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业务量大幅度增长,支付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相应增加。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486.66万元,主要是支付土地购置款及基地建设的前期费用974.31万元;生产营运用设备支付现金437.76万元。 5、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1)应收账款比上年年末减少3,379.29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农业银行货款20,786.11万元、交通银行1,959.10万元、出口货款7,714.45万元。 (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年末增加1,104.12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出口收入增加,导致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增加。 (3)存货比上年年末增加7,880.44万元,主要是为后续备货而加大了原材料的采购。 (4)短期借款比上年年末增加4,108.04万元,主要是由于为进口关键材料所增加的信用证押汇。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 年7月1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4、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7、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中一路江苏大厦A座1904-1905室 联系电话:0755-25310050,0755-82960759 传 真:0755-82960296 保荐代表人:张奇英、王苏华 项目主办人:唐绍刚 项目人员:冯群超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9日 附件一: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7年1-6月利润表 附件三:2007年1-6月现金流量表 附件四:2007年1-6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附件一: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附件二:2007年1-6月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附件三:2007年1-6月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附件三:2007年1-6月现金流量附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附件四:2007年1-6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