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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资产处置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1:37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 000010 股票简称:SST 华新 公告编号 2007-044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资产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处置资产概述 1. 公司于1992年获得的山东省威海市的61亩土地使用权,一直未开发。近年,因欧力士案被广州海事法院查封至今。根据2006年9月9日公告的本公司与新加坡欧力士船务有限公司和解协议,一旦该协议执行完毕,上述61亩土地的使用权就将解封,目前该和解协议正在办理中。 该土地使用权尚未评估,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518,997元。 2. 公司于1989年1月向深圳市工业发展服务公司购买的商品房,是当时为工业区配套建设的单身公寓,已建成18年。经深圳市中项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六套单身宿舍现市场市值估价为人民币1,543,602元,该六套单身房帐面净值为人民币164,433元。 二.处置上述资产的原因 1.按目前当地规划,公司无法开发拥有的威海土地。 2. 出租上步工业区的房产,资产收益率低下。 3.公司流动资金需要补充。 三. 处置上述资产的方式 1.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公司拥有的威海土地酌情处理,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处置该项资产。 2.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市场价格处理公司拥有的深圳上步工业区六套单身公寓,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处置该项资产。 四. 此次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拥有的威海土地已被规划为防护林地,公司无法开发。继续搁置,有可能对全体股东利益带来损害,在一个合理的价位一次性处置,在保护股东切身利益的同时也盘活了不良资产。 另外,公司一直以来出租深圳上步工业区六套单身公寓以收取租金,由于房屋陈旧,资产收益率十分低下,目前深圳房地产价格高位运行,及时处理该项房产,保证资产增值。 公司将在相关解封、评估和公开拍卖后另行公告。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1. 关于处理公司拥有的威海61亩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处理公司拥有的深圳上步工业区六套单身公寓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景顺反对的理由:深圳房价走势正在上涨,宜缓行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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