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1日09:24 证券时报网

  在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两个预期目标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一是煤炭去产能5000万吨左右,另一个是核电发展。

  据上证报21日报道,在要求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意见》表示要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并多处提及核电领域发展。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核电项目建设,按程序组织核准开工。有序启动后续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和建设准备,推动核电厂址保护和论证工作等。

  在能源重大工程方面,《意见》明确,积极推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机组、福清4号机组、阳江4号机组、海阳1号机组、台山1号机组等项目,新增装机规模641万千瓦。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8台机组。同时还将扎实推进三门3、4号机组,宁德5、6号机组,漳州1、2号机组,惠州1、2号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986万千瓦。

  按照《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3000万千瓦以上。截至2016年底,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3364万千瓦,在建机组约2139万千瓦。

  有核电行业观察人士认为,综合此前的信息判断,《意见》提出年内计划开工的8台机组预计是国家电投海阳3、4号机组和CAP1400示范工程,中广核陆丰1、2号机组,中核徐大堡1、2号机组。考虑到具体机组开工时间间隔,8台机组年内全部开工难度不小。但《意见》传递出的信息还是令核电领域感到振奋。

  国金证券指出,此次2017年计划新建8台核电机组,超出预期。除非国内国际再出现核事故否则核电中长期规划大幅度变动的可能性不大。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中国核工业将实施以示范快堆为代表的先进核能系统工程、乏燃料后处理科研专项等一批重大项目,解决长期制约我国核工业跨越式发展的瓶颈短板。在后处理产能方面,我国制定了三步走计划。一是建设每年60吨规模后处理中试厂,目前已经完成;二是要完成每年200吨规模后处理示范工厂的建设;三是实现每年800吨的工业规模后处理能力。建议关注核电业务占比高,有核心技术壁垒和在核废料领域有前瞻布局的公司如通裕重工(中低放核废料处理设备生产商)、台海核电(核电业绩弹性大)、应流股份(中子吸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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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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