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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 冀丽俊
动态事项:
赣粤高速(600269.SH)公告,公司收到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零时起,统一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具体来看,对客车一类车(7座及以下)车辆通行费标准统一调整为0.45元/车公里。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
此外,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合法装载车辆10吨至40吨部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5元/吨公里收取,40吨以上部分按0.045元/吨公里计费。超限运输车辆按原倍率执收。
主要观点:
收费标准提升此次调整对比原有标准来看,收费标准有所提升。
客车一类车收费标准由0.40元/车公里调整为0.45元/车公里,上升幅度为12.5%;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调整,基本费率由0.08元/吨公里调整为0.09元/吨公里,上升幅度为12.5%;合法装载车辆10吨至40吨部分,由按0.06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3元/吨公里计收调整为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5元/吨公里收取,40吨以上部分由按0.03元/吨公里调整为按0.045元/吨公里计费――上升幅度在50%;超限运输车辆按原倍率执收。
有利于营收增长此次调整中,货运的调整幅度较大(公司总体的客货车车流量比例为1:3),有利于公司通行费收入的增长;同时由于收费标准提升可能会导致部分车辆分流,会对车流量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对公司通行费收入的提升幅度在10%左右,利好公司。
投资建议:未来六个月内,给予“大市同步”评级。
在我们的盈利预测中,暂不考虑财政补贴,同时新收费标准于2013年4月1日实行,我们预计公司2013、2014年营业收入分别增长-0.73%和2.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增长-27.40%和3.52%;每股收益分别为0.36元和0.38元;相应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9.38倍和9.06倍,估值居于行业平均,给予公司“大市同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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