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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ST望春花董事会运作有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10:23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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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望春花董事张金芳我今天要发一下牢骚

  窥张金芳牢骚,得ST望春花董事会运作之“有问题”

  文 叶檀

  上市公司董事如何尽责,这个不该是问题的问题在中国资本市场偏偏是个大问题。

  ST望春花(600645)5月3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上董事张金芳与董事长何平发生摩擦。张金芳要求五分钟时间发言,“我觉得,公司董事会在2008年的工作经营目标方面,至少应该有一些数据展望,比如上市公司的产值将达到多少,盈利多少。”何平打断说“有关的资料都在董事会上,你也参加过董事会……”何平的话还没说完,张金芳反击道“你说到董事会,我今天要在这里发一下牢骚。我在4月26日接到董事会开会的资料,厚达254页,28日要开会……”张金芳的话没说完,就又被打断了。(2天时间看254页的开会资料,有人把张金芳当“神人”了?)这一切明白地显示出此家董事会运作“有问题”。

  通常,董事会内部的问题很少大白于天下,在董事会内部达成共识后面对普通股东才是常态。溢出常态的理由是董事会权力失控,控股股东发生改变,公司权力交接期,前任董事没有退出,后任决策者已经进驻,有关财务纠纷、内部矛盾偶尔会来次大曝光。这也算是中国股市的一个特色,交接期是普通股东难得能够听到真话的时间。

  就事论事。

  张金芳发“牢骚”说明其希望尽到董事的“善管义务”;何平的做法显得粗暴,不事先主动与董事沟通,只能说明未能善尽职守,却并未违法。

  目前的公司法存在漏洞。新《公司法》对董事会职权有集中的规定,但对董事的权利无集中规定,而散见于有关股东的各个条款,并且基本上属原则,线条较粗。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这里的漏洞在于,召开前通知,不等于在通知时就将财务数据等同时送交到董事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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