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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银行业:银监会处罚对银行负面影响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4:44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 伍永刚

  投资要点:

  事件:中国银监会决定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挪用短期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和其他渠道的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等2家机构,将给予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对涉及中国海运(集团)公司挪用贷款资金申购新股的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驻上海部分分支机构,将给予罚款、暂停部分业务和拟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

  点评:

  2007年1月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主要目的就是禁止违规的信贷资金被挪用入市。而本次银监会的公开处罚则是通知发布以后的第一例。我们认为本次处罚有以下几个要点:

  (1)涉及金额较大,但银行损失很低。

  本次处罚涉及违规金额44.66亿元,中国核工业集团挪用20.66亿元,其中6.12亿元被划入关联房地产企业,1.32亿元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及其他方面,剩余13.22亿元没有公布挪用用途;中国海运(集团)挪用了24亿元,主要是用于申购新股。

  从用途上看,新股申购风险较低,因此我们判断中国海运24亿元贷款可以按时收回,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将不会受到直接损失;房地产和证券二级市场风险较大,且中国核工业集团的13.22亿元的信贷资金没有公布用途,我们认为这可能会给交行和北京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是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效益稳定,偿付能力充足,因此即使贷款出现损失,中国核工业集团仍然有能力归还相关债务。

  (2)监管层态度重于实质。

  从本次处罚方式上看,处罚金额较小(对招行处罚169万元,工行,中行,兴业,中信,深发展各自50万元),警告及行政处罚意味较浓厚(对北京银行和交行的相关人员进行行政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暂停招行上海相关支行对公贷款业务半年,支行相关高管取消任职资格)。

  (3)处罚事件促使银行业加强风险控制

  尽管本次企业违规使用贷款给银行带来的损失较小,但是本次事件却重新引发对银行风险控制,尤其是贷款后的跟踪监控的质疑。从各家银行反映来看,交行,北京银行,招行,兴业已经表示将开展全面自查信贷资金,而工行,中行,中信,深发展均表示将加强对信贷资金的流向和用途管理。而其他未被处罚的银行也将因此事件而加强自身对贷款流向的风险控制。

  (4)对企业违规资金查处可能成为监管层调控股市的手段

  除银监会以外,国资委也已经明确表示将从企业层面对违规资金进行处罚,监管层遥相呼应表明本次监管层处罚目的并不只在于银行,更可能剑指股市。本次处罚开启了本轮牛市以来查处违规资金入市的先河,历来对违规资金的查处力度均是可大可小,因此不排除银监会或者其他监管机构未来更大力度查处违规资金的可能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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