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1月11日在广东省顺德市容桂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 9人,实到 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同意陈文辉董事由于私人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该等董事辞职的生效时间为: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当选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提名李公民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一),上述章程的修订尚须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二),上述议案须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五、本公司定于2002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会议审议的议案有:
    1、 审议选举李公民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白云峰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4、审议《关于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
    b、会议出席对象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02年12月6日办公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
    东名册之股东,请于2002年12月9日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于2002年12月9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c、临时股东大会为期半天,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d、董事会秘书室地址:
    广东省顺德市容桂区容港路8号
    广东省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765)8362570
    传真:(0765)8361055
    联系人:钟亮、余玩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 11 日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公民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 年 11月 11 日于顺德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公民,作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公民    2002年11月11日于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