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如2002年8月27日所公布,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02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报告并没有经本公司之核数师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会现宣布本公司已委任本公司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于2002年9月30日前对本公司中报作出全面审阅,本公司将就审阅结果另作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