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关香港及国内媒体报道提及:
    1、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副董事长于2002年6月广 州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本公司前股东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容声集团)尚欠本公司的9.12亿元人民币之款项已获得容桂区政府承诺偿还;
    2、本公司关联方欲向本公司出售制冷剂及由此导致本公司部分职员离职。
    现本公司就上述报道特澄清如下:
    1、本公司现与容声集团正积极就其对本公司之欠款商讨有关的还款方案。 直 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收到有关容桂区政府代容声集团偿还欠款的任何承诺。本公司 将按上市规则的规定,待还款方案签署后尽快对外公告。
    2、由于公司内部架构调整或个别员工的个人理由而导致近期有部分职员离职, 本公司并不知悉该等职员离职与本公司购买制冷剂有任何关系。直至目前,本公司 唯一一笔向关联人士购买制冷剂交易,即本公司向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每吨135,000元人民币购买200吨R411制冷剂的关联交易已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 请参见2002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3、另部分媒体提及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历史关联交易的调查进度, 本公司特 别申明:该项调查正在进行当中,调查结束后,本公司会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另作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签署:副董事长刘从梦
    200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