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顺德市经济咨询公 司于2002年4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广东科龙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电器”)68666667股法人股 (占科龙电器总股本的6 .92%)转让给顺德市经济咨询公司持有,转让价格为每股3元人民币, 合计转让价 款为206,000,001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非国有的法人股;
    本次股份出让后,本公司仍持有科龙电器66,140,200股法人股,占“科龙电器” 总股本6.499%。
    二、本公司有关情况
    本公司是于1996年1月30 日在广东省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集体所 有制企业,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空调设备,电 暖器,日用五金,塑料制品,电冰箱,电饭煲,电炉,电炒锅,排烟机,电子消毒 柜,电子玩具,冷柜,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其他家用 电器;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控、专营商品);电子技术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展览活动;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业务,代理国内外广告 (由下属公司经营)。容声集团的注册地址为顺德市容桂区容港路8号;法定代表人: 梁永鹏。
    三、本公司与受让方顺德市经济咨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公司及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至目前为止未持有科龙电器的流通股份, 也没有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买卖科龙电器流通股股份的行为;
    此外,本公司没有签署过任何包含禁止或限制转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 或其他文件;
    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转让的股份转移;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受托行使“科龙电器”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