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容声集团”)与顺德 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分别于2001 年10月29日和2002年3月5日签订的《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 同》及《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书的补充合同》,容声集团 将持有本公司20477.5755万股法人股(占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总股本的20.6%)转让给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持有,转让价格为每股 1.70元人民币,合计转让价款为3.48亿元人民币。
    二. 本次股权转让前主要股东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主要股东情况(截止到2002年4月8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广东科龙(容声)集团
有限公司 337,915,755 34.06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109,265,594 11.01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
公司 37,957,000 3.83
渣打银行 33,408,800 3.37
美国花旗银行 19,391,552 1..95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
有限公司 15,395,000 1.55
大福证券有限公司 12,394,000 1.25
XINDAS LIMITED 12,155,000 1.23
申银万国证券(香港) 11,252,000 1.13
恒生证券有限公司 11,095,000 1.12
本次股权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 204,775,755 20.64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
有限公司 133,140,000 13.42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109,265,594 11.01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
公司 37,957,000 3.83
渣打银行 33,408,800 3.37
美国花旗银行 19,391,552 1..95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
有限公司 15,395,000 1.55
大福证券有限公司 12,394,000 1.25
XINDAS LIMITED 12,155,000 1.23
申银万国证券(香港) 11,252,000 1.13
    本次股权转让后,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原公司第一 大股东广东科龙(容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报送股权转让材料前的六个月以及报送材料时,除董事方志国先生于2001年 12月6日和7日曾持有和卖出本公司股票6000股和2920股外,本公司及关联法人、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流通股的行为。
    四.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顺德市容桂 镇容奇大道中88号容山大厦八楼;成立时间:2001年10月;主营业务:研制、生产、 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无氟制冷剂;制冷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宽频网络 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出资人及出资比例:顾雏军先生90%、顾善鸿先生 10%;法定代表人:顾雏军先生,顾先生是高科技环保产业实体——格林柯尔集团 的创办人,同时也是香港上市公司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五. 容声集团与格林柯尔企业发展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