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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科龙电器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2-03-14 打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01年12月14日以前的关联交易数字,经本届董事会核查,到本公告发布之 日止,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2001年12月14日停 牌之前,曾与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或与容声集团相关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发生下述按照深圳交易所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本公司已 向两地交易所报告该等事项,并公告如下:

    定义: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 深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

“本公司”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两

地上市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格林柯尔公司” 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容声集团”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于1996年1月30日在广东省顺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

产、销售制冷空调设备,电暖器,日用五金,塑料制品,电冰箱,电饭煲,电炉,电炒锅,

排烟机,电子消毒柜,电子玩具,冷柜,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

其他家用电器;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控、专营商品);电子技

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展览活动;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业务,代理国内外广告

(由下属公司经营)。容声集团是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4.06%的股份。容

声集团的注册地址为顺德市容桂区容港路8号;法定代表人:梁永鹏。该公司已将所

持20.64%的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格林柯尔公司。该公司为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 本公司董事

“股东” 本公司股份的持有人

“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证管办”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

“科龙空调”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

“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市容桂支行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科龙冰箱” 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100%的子公司

“珠江冰箱” 广东珠江冰箱有限公司(Pearl River Electrical Refrigerator Company Ltd),为本公司间接

控股100%的子公司

“科龙广告” 顺德市科龙广告有限公司,由容声集团控股80%的子公司,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科龙家电” 顺德市科龙家电有限公司,由容声集团控股75%的子公司,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华傲电子” 顺德市华傲电子有限公司,由容声集团控股70%的子公司,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嘉科” 顺德市嘉科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100%的子公司

“三洋科龙” 三洋科龙冷柜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44%的联营公司

“营口科龙” 营口科龙冰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78.79%的子公司

“营口持股会” 营口营龙持股会

“营口营冷” 营口营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下文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中国法定货币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香港法定货币

“万高” 顺德市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由容声集团控股80%的子公司,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

司的关联法人

“容声塑胶” 顺德容声塑胶制品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70%的子公司

“科龙国际” 科龙国际有限公司(Kelon International Inc英属处女岛注册),为本公司间接控股100%

的子公司摘要

    本集团在2001年12月14日停牌前,曾与容声集团或与容声集团下属公司发生下 列关联交易,而本公司并未按照两地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i) 于报章公 告作出披露(ii)获取由联交所及深交所预先颁布的豁免(iii) 召开股东大会予以批 准(部分交易需要)

    (a) 本集团与容声集团相互利用各自从不同银行得到的不同贷款额度,间接互 相透过对方从银行取得贷款,亦间接透过对方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由此关联 交易形成容声集团对本集团的欠款共791,017,000元人民币(约746,242,000港元);

    (b) 本集团与容声集团在不赚取利润的原则下,双方均代对方进口原材料或出 口货物,并因此为对方代支付营运费用,由此关联交易形成本集团对容声集团的欠 款2,277,000元人民币(约2,148,000港元);

    (c) 于2001年,容声集团曾委托本公司代支付一笔容声集团所欠本公司联营公 司三洋科龙的货款共101,370,000元人民币(约95,632,000港元);

    (d) 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容声集团同意承担本集团1999年及2000年度为推 广“科龙"及“容声"品牌所付的部份广告费用共328,240,000元人民币(约309,660 ,000港元)。由此关联交易形成容声集团对本集团的欠款108,240,000元人民币( 约 102,113,000港元);

    (e) 本公司的子公司科龙空调于2001年5月至6月期间为容声集团向银行借款提 供了最高额度为230,000,000元人民币(约216,981,000港元)的贷款担保。本公司已 于2001年12月31日前履行贷款担保责任偿还欠款,由此形成容声集团对本公司欠款 211,220,000元人民币(约199,264,000港元);

    (f) 因容声集团占用本集团的资金,本集团向容声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截至 2001年12月14日止,本集团因上述交易拟向容声集团收取利息共50,430,000元人民 币(约47,575,000港元)。

    截止2001年12月14日,上述(a)-(f)六项关联交易构成本集团对容声集团的应 收帐款12.6亿元(约11.9亿港元)。

    (g) 容声集团、格林柯尔公司与本公司通过债务转移安排,格林柯尔公司同意 代容声集团归还容声集团欠本公司348,000,000元人民币(约328,302,000港元);

    按照债务转移安排的内容,本集团应收容声集团的款项减少3.48亿元人民币, 为9.12亿元人民币(约8.60亿港元);

    (h) 1999年、2000年及2001年,本集团委托容声集团的附属公司科龙广告以非 牟利性质进行本集团的部份广告活动;

    (i) 本集团为清理存货于2000年内以批发价将少量冰箱售予容声集团的附属公 司科龙家电;

    (j) 于2000年及2001年度,本集团按市场价格将部分电子配件售予容声集团的 附属公司华傲电子,亦以市场价格从该公司购买电子原材料;

    (k) 于2001年度,容声集团的附属公司万高代本集团的子公司容声塑胶进口材 料;而本集团的子公司珠江冰箱、科龙国际也代万高出口货物;

    此外,本公司尚存在与营口持股会的关联交易(与容声集团无关):

    (l) 本公司子公司科龙冰箱,2000年受让本公司另一子公司营口科龙的股东营 口持股会11.79%营口科龙的股权,此项股权转让按联交所上市规则构成关联交易, 而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此项交易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本公告还提及:本公司附属公司嘉科收购股权事宜、本公司对资金占用 采取的补救措施、容声集团司法冻结情况、关于格林柯尔公司受让本公司股权事宜。

    自2001年12月23日起成立之董事会特别说明: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告中与上述(a) (b)(c)(d)(e)(f)(h)(i)(j)(k)(l)项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乃按本集团现存的财务记 录备制,现任董事会已采取措施以核实有关资料及作出全面披露,并且就其所知及 相信未有发现其内容有误导成分或重大遗漏。

    惟因涉及的交易数量繁多及涉及的时间长达数年,再加上现任董事会在成立后 至今只有数月,若现任董事会发现任何与上述交易有关的新资料,现任董事会将遵 循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要求作进一步的披露。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的股份于2001年12月14日起在香港和深圳交易所暂停 买卖,以待发表本公告。本公司已向两地交易所申请由2002年3月14日起恢复交易。

    本公司2000年12月组成的财务管理班子,在2001年4 月底开始发现上述在当时 已发生的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本公司并未按照两地上市规则之规定:(i) 于 报章公告作出披露(ii)获取由联交所及深交所预先颁布的豁免(iii) 召开股东大会 予以批准(部分交易需要)。

    为对本公司股东负责,管理层进行了大量工作以确认资料。上一届董事会组织 了人员对该等交易进行了核查,并积极寻求补救方案与措施,尽量减低本集团的损 失,并对于出现该等关联交易感到遗憾,并向股东致歉。

    2001年12月23日新成立的董事会进一步安排完成最后的核查工作及审阅核查的 结果,并与容声集团进一步协商落实相关还款方案。

    A)与容声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

    (a)与容声集团资金往来之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容声集团相互利用各自从不同银行得到的不同贷款额度,间接互相透 过对方从银行取得贷款。有时,容声集团通过本集团使用本集团的银行额度取得贷 款供容声集团使用,而有时本集团也通过容声集团使用容声集团的银行额度取得贷 款供本集团使用,亦间接透过对方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因此本集团与容声集 团之间存在多笔资金往来账款,截止2001年12月14日,由此形成本集团对容声集团 的应收款项791,017,000元人民币(约746,242,000港元),董事会认为该等资金往来 已形成对本集团的资金占用。

    就该等往来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本集团向容声集团    容声集团向本集团    余额(除2001年均

提供资金 提供资金 截止12月31日)

1997年 308,373,000 410,299,000 -101,926,000

1998年 7,163,622,000 7,106,870,000 -45,174,000

1999年 4,389,922,000 4,362,194,000 -17,446,000

2000年 4,599,826,000 4,496,662,000 85,718,000

2001年 5,083,814,000 4,378,515,000 791,017,000

    (b)与容声集团营运费用往来之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容声集团之间存在代支付营运费用的关联交易。由于容声集团作为全 内资企业,较本集团作为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存在进口方面的便利,容声集团有时代 本集团进口原材料;同时,本集团亦会在容声集团的要求下代其采购原材料。而容 声集团与本集团之间也有代对方出口货物。因此,本集团曾数次代容声集团支付营 运费用,而容声集团亦同样地数次代本集团支付营运费用,该等营运费用包括货款、 运输费、装卸费、仓租等。由此等关联交易,截止2001年12月14日,形成本集团对 容声集团的欠款2,277,000元人民币(约2,148,000港元)。

    而此等交易本集团与容声集团均在不赚取利润的原则下以成本价进行,并无牟 利性质。

    就该等往来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本集团为容声集团   容声集团为本集团   余额(除2001年均

  代垫营运费用 代垫营运费用 截止12月31日)

1997年 18,626,000 16,700,000 1,926,000

1998年 53,430,000 7,305,000 48,051,000

1999年 179,047,000 209,652,000 17,446,000

2000年 74,531,000 225,323,000 -133,346,000

2001年 311,980,000 180,911,000 -2,277,000

    (c)代容声集团付款之关联交易

    2001年度容声集团曾委托本公司代支付容声集团所欠本公司持股44%的联营公 司三洋科龙101,370,000元人民币(约95,632,000港元)之货款。 由此构成容声集 团对本集团的往来欠款。

    三洋科龙的股东结构为:本公司持有股权44%;日本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持有46 %;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持有5%;日本日商岩井株式会社持有5%。

    (d)容声集团承担“科龙"及“容声"品牌1999、2000年度的部分广告费用

    由于“科龙"及“容声"商标为容声集团所有,本集团为推广“科龙”、“容声” 品牌而作的广告亦令容声集团得益。为此,2000年12月5日, 容声集团签约同意承 担本集团于1999年及2000年度为推广“科龙"及“容声"品牌所付的部份广告费用合 共328,240,000元人民币(约309,660,000港元)。本公司就上述分担广告费用的协议 在公司2000年年报中进行了披露。但由于容声集团仅清还了部分款项,截止2001年 12月14日,形成容声集团对本集团的欠款108,240,000元人民币(约102,113,000 港 元)。

    (e)为容声集团银行贷款担保履行担保责任

    本公司当时的管理层于2001年12月3日始获知本公司控股60 %的子公司科龙空 调分别于2001年5月及6月期间为容声集团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了最高额度为230 ,000,000元人民币(约216,981,000港元)的贷款担保。其中合计100,000,000元人民 币(约94,340,000港元)的贷款于2001年10月及11月申请展期,科龙空调亦为该等展 期贷款继续向农业银行提供贷款担保。而借款实际发生金额为210,000,000 元人民 币(约198,113,000港元)。

    本公司当时的董事会经调查发现:该项贷款担保从未呈交本公司或科龙空调当 时的董事会批核,而有关贷款担保文件只盖有科龙空调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并 无签名,调查结果显示:由于上市公司属下部份员工,错误认为上市公司及容声集 团为同一集团的情况下,为操作方便而自行在贷款担保文件上盖章。

    作为担保人科龙空调于2001年12月3日, 由于容声集团与农业银行就该项借款 合同诉讼纠纷,接获法院的财产保全文件,书面查封科龙空调的部分生产设备,但 该项查封并未影响科龙空调日常之生产运作。

    本公司已于2001年12月31 日前履行了担保责任代容声集团偿还本息款项 211 ,220,000元人民币(约199,264,000港元),此笔款项,转由本公司向容声集团追讨。 而该项书面查封正在解除程序中。

    (f) 资金占用费

    由于容声集团对本集团构成资金占用,本集团与容声集团协商按照每月末欠款 余额,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85%(年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由此而形成往 来,截至2001年12月14日因该往来账余额令容声集团应支付本集团50,430,000元人 民币(约47,575,000港元)利息。该等利息容声集团还未支付。

    由于前述(a)(b)(c)(d)(e)(f)六项关联交易事项,令到于2001年12月14日本集 团与容声集团的往来帐形成约12.6亿元人民币(约11.9亿港元)的应收帐款(已含科 龙空调根据上述(e)项向农业银行偿还的担保款项形成的应收容声集团帐款)。

    在以往年度本公司的定期报告中,由于报告期内, 容声集团偿还了关联交易所 形成的大部分往来欠款,故在本公司的以往年度定期报告中, 反映的为容声集团偿 还大部分欠款后的款项。

    董事会对应收相关款项的说明:容声集团是成立于一九九六年的一间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千万元。对于容声集团目前状况本集团有理由认为:其 现正面对财政危机,其偿还能力也出现问题,本集团已与容声集团正商讨并希望尽 快达成还款协议。由于前述容声集团对本集团的欠款,董事会认为该等欠款已对本 集团财政状况构成负面影响。

    (g)容声集团、格林柯尔公司与本公司的债务转移安排

    2002年3月5日容声集团与格林柯尔公司签定《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转让合同书的补充合同》,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变更2001年10月29日签定的 《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书》中204,775,755 股股权转让价 款,将原来的5.6亿元修改为3.48亿元; 将价款支付方式修改为:由格林柯尔公司 代容声集团归还容声集团欠本公司3.48亿元人民币的债务方式向容声集团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格林柯尔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1.5亿元人民币,余款1.98 亿元人民币在 容声集团和格林柯尔公司办理完法人股转让手续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002年3月5日,容声集团、格林柯尔公司和本公司签定《债务转移确认书》, 本公司同意并确认:由格林柯尔公司代容声集团归还容声集团欠本公司的3.48亿元 人民币债务;并自确认书签定之日起,容声集团应付本公司的3.48亿元人民币债务 即告清偿完毕。

    所以,按照上述债务转移安排,本集团应收容声集团的款项由12.6亿元减少3 .48亿元人民币,为9.12亿元人民币(约8.60亿港元)。 同时本公司应收格林柯尔 公司1.98亿元人民币(约1.88亿港元)。

    如下为有关交易的项目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容声集团对本集团的欠款

  (截止2001年12月14日)

  (人民币:元) (折合:港元)

(a) 资金往来之关联交易 791,017,000 746,242,000

(b) 营运费用往来之关联交易 (2,277,000) (2,148,000)

(c) 代付款三洋科龙之交易 101,370,000 95,632,000

(d) 分摊广告费 108,240,000 102,113,000

(e) 履行担保责任 211,220,000 199,264,000

(f) 资金占用费 50,430,000 47,575,000

合计 1,260,000,000 1,188,678,000

债务转移 348,000,000 328,302,000

结余 912,000,000 860,377,000

    B)与容声集团的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h)与科龙广告之广告制作安排

    为降低成本,本集团委托容声集团持股80%的科龙广告代理本集团部份的广告 活动。该等代理均以不赚取利润及以给回成本为原则,即本集团只向科龙广告支付 广告费用,然后由科龙广告为本集团向广告商支付。

    分别于1999年度和2000年度,科龙广告向本集团收取合共约18,723,000元人民 币(约17,663,000港元)及约88,065,000元人民币(约83,080,000港元)作为“科龙" 及“容声"品牌的广告活动经费,此等费用分别占本集团1998和1999年年度综合经 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0.6%及1.9%,该等帐目为于交易进行时本集团最后已刊 发之经审计帐目,该等交易已于2000年年报中披露,相应款项已付清。2001 年度该 等费用约为19,400,000元人民币(约18,302,000港元),此等费用占本集团2000年年 度综合经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0.5%,该等款项已付清。

    (i)向科龙家电销售冰箱

    以往,本集团通过一间附属公司生产及销售小冰箱。2000年度本集团决定停止 此项业务并决定由本公司持有44%股权的三洋科龙进行此项业务。

    为了清理仍残留的少量存货,同时也由于容声集团持股75%的附属公司科龙家 电也经营小家电业务,本集团于2000年度内,以批发价格将该等残留存货售予科龙 家电。向科龙家电之总销售额约2,096,000元人民币(约1,977,000港元)。此等销售 额占本集团于1999年年度综合经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0.04%,该等帐目为于交 易进行时本集团最后已刊发之经审计帐目,该等交易已于2000年年报中披露。该等 款项科龙家电已付清。

    (j)与华傲电子的交易

    由于整机生产的需要,本公司部份配件需要加工配套,而容声集团持股70%的 附属公司华傲电子拥有加工程序的技术要求的专门人才,本集团按照市场价格向华 傲电子采购部分原材料,本集团截至2001年12月14日止从华傲电子购买之配件的金 额约为219,029,000元人民币(约206,631,000港元)。此等费用占本集团2000年年度 综合经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5.4%。

    本集团也向华傲电子销售部分电子配件,而销售的代价均根据市场价格而定。 于2000年度,本集团向华傲电子销售配件约为5,716,000元人民币(约5,392,000 港 元),该等交易在本公司2000年报中已披露。2001年度截止2001年12月14日, 销售 金额为59,642,000元人民币(约56,266,000港元)。此等费用分别占本集团1999和 2000年年度综合经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0.1%及1.5%。

    截至2001年12月14日,本集团尚欠华傲电子约7,120,000元人民币(约 6, 717 ,000港元)。

    (k)万高之进出口业务

    容声集团控股之万高于2001年6月成立后, 曾在不赚取利润的原则下以成本价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容声塑胶进口材料约2,026,000元人民币(约1,911,000港元), 而 2001年度本集团的子公司珠江冰箱、科龙国际也向万高以市场价格购买小家电出口, 约5,729,000元人民币(约5,405,000港元),这两笔交易费用分别占本集团2000 年年 度综合经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0.05%及0.14%。

    C)与营口持股会的关联交易

    (l) 与营口持股会的关联交易

    2000年9月5日本公司,营口持股会,科龙冰箱,营口营冷及珠江冰箱签署了一 份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营口持股会持有的11.79%营口科龙股份转让给科龙冰箱。 现金代价等于其后经独立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

    营口科龙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原由本公司,营口营冷及珠江冰 箱分占42%,33%及25%权益。而按中国有关法院于2000年6月2日的判决,营口营 冷(已进行清算程序)于营口科龙的权益已转至营口持股会。上述股权转让是基于营 口持股会提议转让其所持有营口科龙之股份后,本集团考虑营口科龙作为本集团东 北生产基地之重要性,而本集团对营口科龙作为股东享有该等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而 进行的。

    该笔交易之独立评估公司为中国财政部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营口金诚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日期为2000年11月14日,评估价格为24,753,676.50元人民币( 约23,353,000港元)。占本集团于1999年年度综合经审计帐目有形资产净值约0. 53 %,该等帐目为于交易进行时本集团最后已刊发之经审计帐目。 该项交易已按照评 估价格完成,并已完成股权过户之法律手续。

    由于营口科龙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营口持股会为营口科龙的主要股东,按联交 所上市规则营口持股会是本公司的关联人,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而按照深 圳交易所上市规则,该笔交易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与容声集团并无关系。

    D)关于嘉科收购科龙广告、科龙家电、华傲电子及万高公司四项股权事宜:

    为了避免与容声集团控股的科龙广告、华傲电子、万高产生在上述(h)(j)( k) 项所提及的关联交易,以及本公司考虑整合进出口业务和利用小家电产品促销主营 的冰箱、空调产品,2001年11月2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嘉科与容声集团签订收购协议, 收购容声集团持有的科龙广告、科龙家电、华傲电子及万高的股权,本公司亦已于 2001年11月27日公告中披露该项交易。

    唯嘉科于办理上述科龙广告、科龙家电、华傲电子、万高的股份交易过户手续 过程中,始得知法院已在2001年11月22日向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 知书。由于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市支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容声集团,法院已冻结容 声集团于科龙广告、科龙家电、华傲电子、万高的股权,但本公司在签署有关股权 转让协议时未获知有关股权已被法院冻结。直至目前为止,嘉科收购该四家公司的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仍未完成,而嘉科也未曾支付款项给容声集团。

    而本集团与科龙广告、华傲电子、万高之间的交易由于股权未能转让,仍有进 行并构成关联交易,而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之要求,该等交易仍需股东大会之批准, 本公司已计划向交易所申请豁免,并继续寻求股权转让之途径。对有关进展本公司 会另行公告。

    E)本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由于本公司2000年12月组成的财务管理班子,于2001年4 月底在完成本公司 2000年年度审计期间,经本公司的专业顾问通知,再加上其后的进一步调查,才发 现上述在当时已发生的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新一届董事会得悉,本公司在相关 时期之管理层在得悉该等交易后立刻采取了下述的措施:

    1、 要求会计师进一步调查有关交易的细节以便本公司就有关交易向交易所作 出妥当的报告;

    2、 向银行要求拆分本集团与容声集团之间的贷款额度;

    3、 收紧内部的批核程序及对员工作出有关上市规则培训,以确保将来对上市 规则 的遵守。

    4、 于2001年12月10日向两地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报告关联交易 的有关发展事项;

    5、 为避免涉及股价的敏感资料外泄,于12月14日向两地交易所申请停牌;并 加紧核查与容声集团的往来并协商处理方案。

    除加紧核查和向交易所报告之外,本公司还积极与容声集团洽谈对上述资金占 用和嘉科收购的解决方案,本公司董事会将争取尽快公告解决方案。

    F)营运资金的声明

    截止公告日,本集团现有的营运资金足以支持本集团的一般日常运作。

    G)关于格林柯尔公司受让本公司股权事宜

    容声集团与格林柯尔公司关于204,775,755股本公司法人股的转让, 至本公 告日尚未过户。董事会将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进展资料。

    H)容声集团司法冻结情况

    1、 容声集团在本公司所占的34.06% 股权的2001年全部收益被司法冻结

    本公司从法院收到一份日期为2001年11月23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指容声 在本公司中所占的34.06% 股权的2001年全部收益已被冻结。根据容声集团提供资 料,该项冻结的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市支行, 案由为借款纠纷。 基于考虑 2001年本公司暂无分红计划,该项冻结公司考虑并无须公告。

    2、容声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情况

    本公司最近向结算公司查询有关容声集团在本公司的持股状况。根据结算公司 出具的资料显示,容声集团所占本公司的下述法人股已被冻结,其情况如下:

    股数             冻结类形          冻结人名称        

52,140,000 司法冻结 佛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4,775,755 (1)质押冻结 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

  (2)司法再冻结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0,000,000 司法冻结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00,000 司法冻结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00,000 司法冻结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000,000 司法冻结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00,000 司法冻结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股数 债权人(资料由容声集团提供) 冻结期限

52,140,000 顺德市容桂农村信用合作社 22.11.2001-22.11.2002

204,775,755 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 21.11.2001起

  限公司

  顺德市容桂农村信用合作社 22.11.2001-22.11.2002

1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顺德支行 20.11.2001-20.11.2002

20,000,000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14.11.2001-12.11.2002

20,000,000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14.11.2001-12.11.2002

11,000,000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14.11.2001-12.11.2002

20,000,000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14.11.2001-12.11.2002

    唯结算公司的资料中并无显示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原因。而容声集团提供资料显 示该等司法冻结均为借款纠纷。

    据容声集团提供资料显示,上述司法冻结的债权人与容声集团已达成和解,而 其中司法再冻结的债权人顺德市容桂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了《撤销执行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中提出了解除再冻结的申请。

    深交所关联交易披露事项的补充说明

    由于联交所与深交所上市规则的差异,对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两地交易所均有 不完全一致的地方,此段本集团就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作如下补充:

    交易地点:其中(a)(b)(c)(d)(e)(f)(g)(h)(i)(j)(k) 项交易地点为本集团 及容声集团之所在地:中国顺德;(l)项交易地点为中国营口;

    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7.3.12,需股东大会批准之交易有:(a)(b)(c)(d)(e)(f ) (h)(i)(j)(k)

    交易所对违反上市规则表明之态度

    因违反了上市规则,联交所和深交所已表明会保留权利根据上市规则向本公司 及/或责任董事采取任何适当的行动。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9项应用指引》第3. 2.1条。如本公司给予容声集团及其联属公司之有关贷款超过本公司资产净值的 25 %,则本公司有一般披露责任将该贷款披露。由于截止2001年12月14日,容声集团 及其联属公司欠本公司的总金额为12.6亿元人民币(约11.9亿港币),超过本公司 资产净值的25%,因此,本公司应该作出公告披露有关资料。本公司与容声集团之 间对于该贷款之偿还条款及抵押品并未有任何协议。本公司将会根据联交所上市规 则《第19项应用指引》第3.8条在其2001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贷款的资料。

    除以上所披露,董事会认为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并没有根据《第19项应用指 引》第3.2.1,3.3,3.6,3.7.1 或3.7.2条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公司股份交易的特别提示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的股份于2001年12月14日起在香港和深圳交易所暂停 买卖,本公司已向两地交易所申请由2002年3月14日起恢复交易。

    本公司历届董事名单

    (以下为香港联交所要求公告的资料)

届 数 时 间 执 行 董 事

第一届 1996.6—— 潘宁(董事长)、王国端、

  1999.6.26 陈定邦、陈福兴、蔡拾贰

第二届 1999.6.26— 王国端(董事长)、陈定

2001.6.18 邦、陈同兴、蔡拾贰、梁

  垣英

第三届 2001.6.18— 徐铁峰(董事长)、屈云波、

  2001.12.23 余楚媛、蔡拾贰、李振华

第四届 2001.12.23— 顾雏军(董事长)、刘从梦、

  至今 李振华、严友松、张宏、方志国

届 数 非执行董事 备 注

第一届 范佐华、霍杜芳、李国荣

 

第二届 范佐华、李国荣、李保国、 陈同兴、范佐华于2001年6月29日

黄宜弘 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第三届 李国荣、李保国、黄宜弘、

  张绪生

第四届 陈文辉、余晓阳、陈庇昌

    董事会特别说明

    自2001年12月23日起成立之董事会特别说明: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告中与上述(a) (b)(c)(d)(e)(f)(h)(i)(j)(k)(l)项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乃按本集团现存的财务记 录备制,现任董事会已采取措施以核实有关资料及作出全面披露,并且就其所知及 相信未有发现其内容有误导成分或重大遗漏。

    惟因涉及的交易数量繁多及涉及的时间长达数年,再加上现任董事会在成立后 至今只有数月,若现任董事会发现任何与上述交易有关的新资料,现任董事会将遵 循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要求作进一步的披露。

    

承董事会命

    副董事长:刘从梦

    2002年3月13日

    附注:在此公告内,1.00港元以1.06元人民币兑换,惟仅供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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