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具有资格的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现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S*ST科龙)自本公告公布之日(2006年12月11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