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定于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二十 三日上午九时零分在广东省顺德市容桂镇容港路13号本公司生活区会议室举行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董事变更的提案:
    a) 提名顾雏军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b) 提名刘从梦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c) 提名张宏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d) 提名方志国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e) 提名严友松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f) 提名陈庇昌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g) 提名余晓阳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h) 提名陈文辉作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 审议通过修改本公司章程第3.5条的议案:
    鉴于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29日与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书》, 根据 该合同书,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所持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的20.64%的股份转让予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此建议将公司章程 第3.5条修订为: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92, 006 ,563股,其中: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04,775,755股内资股, 占总 股本的20.64%;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140,000股内资股, 占总股 本的13.42%;内部职工持有84,501,000股内资股,占总股本的8.52%;境外上市外 资股459,589,808股,占总股本的46.33%;境内上市内资股110,000,000股, 占总股 本的11.09%。”
    上述章程的修订尚需获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 并在广东科龙(容声) 集团有限公司与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公司20.64%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变更登记。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办公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 司股东名册之股东,请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上午8:30-11:00,下午13: 30 -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于二 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临时股东大会为期半天,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 秘书处地址:
    广东省顺德市容桂镇容港路8号
    广东省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765)8362570
    传真:(0765)8361055
    联系人:朱常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