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公司执行董事顾雏军先生、严友松先生、张宏先生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告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9月21日接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的查封清单(2005)佛中法立保字第265号:轮候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代码:0800000264)所持有的本公司262212194股法人股(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科龙电器)及红股、配股、红利等收益。以上财产,非经佛山中院或冻结在前的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否则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