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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科龙电器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2005-09-13 打印

    除本公司执行董事顾雏军先生、严友松先生、张宏先生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China Daily》上刊登了澄清公告,本公司现将澄清公告中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共23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本公司持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60%股权;本公司持有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龙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持有其余70%股权;本公司持有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龙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持有其余40%股权;本公司持有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70%股权, 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余30%股份;本公司持有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70%股权, 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余30%股份;本公司直接持有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40%股权,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4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8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其余2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开封科龙空调有限公司70%股权。

    1、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14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2005年7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要求本公司对九家子公司到期未偿还债务共计人民币1692万余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5928万股。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2、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被告)保证合同纠纷案,本公司于2005年7月29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起诉要求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对本公司下属九家子公司于2005年7月30日、8月30日到期的债权及未开票的144台压缩机货款共计人民币33126941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3、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诉本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3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原告)诉本公司(第一被告)、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第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本公司于9月2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以借款合同为由,要求出票人本公司、背书人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持票人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三被告共承担人民币15000000元及利息。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4、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诉本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3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原告)诉本公司(第一被告)、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第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本公司于9月2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以借款合同为由,要求出票人本公司、背书人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持票人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三被告共承担人民币5000000元及利息。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5、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诉本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3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原告)诉本公司(第一被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第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本公司于9月2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以借款合同为由,要求出票人本公司、背书人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持票人佛山市诚丰模具塑料有限公司三被告共承担人民币15000000元及利息。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诉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2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扬诉保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实际冻结了部分存款及查封部分机器设备。

    2005年8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扬诉保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2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2005年8月17日本公司签收上述民事裁定书。至今尚未收到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7、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被告)工程合同纠纷案。2005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本案起诉书副本及有关材料。

    原告起诉称,原告承包本公司简易仓库厂房一、二号厂房工程,本公司拖欠人民币119.3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原告以本公司未付工程合同款为由,起诉要求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19.3万元,违约金人民币1766万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诉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被告)、本公司(第二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2005年8月27日,本公司签收了该案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原告起诉称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已影响或损害其借款合同项下利益,因此要求提前解除其与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及本公司(保证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并请求法院判令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前归还贷款人民币1.4亿元、本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第一被告)、本公司(第二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2005年8月12日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签收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原告起诉要求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至偿还日止的利息,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0、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叠山路支行诉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2005年8月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叠山路支行(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被告)、本公司(第二被告)贷款合同纠纷案。2005年8月22日,本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招商银行南昌叠山路支行诉江西科龙实业发展公司和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原告起诉称,其先后为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3013270.97元,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只交付了30%保证金,尚有人民币30109289.68元未支付。虽有部分承兑期限未到,但根据《授信协议》的约定原告终止上述协议并要求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付款,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5年9月5日,本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本案审理。

    11、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与本公司、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承兑汇票垫款纠纷仲裁案

    2005年7月7日,佛山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与本公司(被申请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承兑汇票垫款纠纷仲裁案。2005年7月18日,被申请人签收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申请人以承兑汇票垫款纠纷为由,要求本公司依据与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汇票承兑合同承担支付汇票垫款责任,出质人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承担担保责任,四被申请人连带清偿承兑汇票垫款人民币共计2864万元及暂计至2005年7月6日的利息人民币249147.5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2、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6月2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同日,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签收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

    原告起诉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6873844.91元,并承担迟延给付的违约责任。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3、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6月1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甘民二初字第1597号民事裁定书并于同日留置送达,查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893万元的财产。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至今尚未收到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14、东莞信浓马达有限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东莞信浓马达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5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

    原告起诉称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共拖欠其货款人民币10463359.99元,保证金人民币499770.80元,后偿还人民币50万元,截至起诉日应偿还原告的货款为人民币10463130.79元。原告起诉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5、佛山市南海飞鹏塑胶金属有限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26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佛山市南海飞鹏塑胶金属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7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起诉称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共拖欠其货款人民币7907250.98元,至起诉日到期货款为人民币7017722.20元,原告起诉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到期欠款及利息。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6、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2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2005年8月1日,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签收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0427122.85元,利息人民币266573.95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7、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宝盈五金塑料厂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2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宝盈五金塑料厂(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原告起诉称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共拖欠其货款人民币5926745.55元,起诉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拖欠货款及相应利息。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8、佛山市顺德区顺宝包装印刷实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15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佛山市顺德区顺宝包装印刷实业有限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同日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签收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8000536.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19、顺德市容桂农村信用合作社诉建莱铜业(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票据追索纠纷案

    2005年8月22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顺法民二初字第03581号《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为顺德市容桂农村信用合作社诉建莱铜业(广东)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案的被告。同日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签收了该通知书及建莱铜业(广东)有限公司的《关于追加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及本案有关材料。

    原告以票据追索纠纷为由,要求被告建莱铜业(广东)有限公司支付票款人民币910万元及利息,被告建莱铜业(广东)有限公司以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为票据付款人,应当承担责任为由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20、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13日,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被告)承揽合同纠纷案,2005年7月15日,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签收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原告起诉要求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人民币8486692.08元及暂计至2005年7月10日的利息人民币622017.4元,并返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21、交通银行芜湖分行诉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2005年8月2日,安徽省芜湖中院作出(2005)芜中诉保字第0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根据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存款或查封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

    2005年8月16日,本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协助扣留应支付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000万元。

    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至今尚未收到原告起诉状及法院的诉讼材料。

    22、河南冰熊冰粒机有限公司、河南冰熊空调器有限公司诉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商丘格林柯尔冷藏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2005年8月5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河南冰熊冰粒机有限公司(第一原告)、河南冰熊空调器有限公司(第二原告)诉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被告)、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被告)、商丘格林柯尔冷藏汽车有限公司(被告)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5日收到起诉书等诉讼文书。

    两原告起诉称,2003年11月29日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河南冰熊冰粒机有限公司、河南冰熊空调器有限公司与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河南冰熊集团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以84万元价格购买河南冰熊冰粒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500万元的价格购买河南冰熊空调器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2004年7月6日,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与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与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合同书》,根据该合同书,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以84万元人民币向商丘科龙转让其从河南冰熊冰粒机有限公司购买的资产,商丘格林柯尔冷藏汽车有限公司对以上资产转让作连带担保。原告诉称商丘冰熊冷藏、商丘科龙未支付转让款,要求被告支付人民币584万元转让款及利息、违约金。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23、河南省开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诉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封科龙空调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

    2005年7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河南省开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原告)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开封科龙空调有限公司(被告)联营合同纠纷案。2005年8月11日,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封科龙空调有限公司签收了该案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文书。

    原告起诉称,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联营合同,约定双方共同设立开封科龙空调有限公司。现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联营合同约定的出资义务、致其无法获得预期利益,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上述联营合同,并要求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封科龙空调有限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2716万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二、诉讼总体情况

    截至2005年8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涉诉案件共计108件,标的额共计人民币594144533.3元。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涉讼案件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计17件,标的额为人民币15063908.95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有91件,标的额为人民币579080624.35元。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涉讼案件中,除本次公告所披露的23件为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标的额共计人民币477794765.63元),其余85件标的额均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16349767.67元)。

    三、本次公告中涉及的诉讼、仲裁对本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如下:

    本次公告中的重大诉讼、仲裁可能导致本公司本期利润减少人民币17,981,861.13元。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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