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6月19日上午10点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3年股东周年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共784,945,65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992,006,563股的79.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本公司副董事长刘从梦先生主持。
    二、会议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年度董事会报告书;
    2、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年度监事会报告书;
    3、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以709,242,09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90.36%),75,703,56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续聘公司审计师的提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师酬金;
    6、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8、以784,945,65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3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2003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