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龙电器
    股票代码:000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顺德大良区清晖路华盖市场四楼之五
    通讯地址:广东顺德大良区清晖路华盖市场四楼之五
    邮政编码: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38816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履行完必要的过户手续后才完全生效。
    第一节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信宏公司、本公司 指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人、广东格林柯尔 指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科龙电器 指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权转让 指信宏公司将其持有的科龙电器57436439股法人股转让 给广东格林柯尔。 股权转让协议 指信宏公司与广东格林柯尔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健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清晖路华盖市场四楼之五
    注册资本: 3,0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6812000951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0770059-6
    税务登记证号:地税粤字440681707700596号、国税字4406817077005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楼宇清洁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信宏公司的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住所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健权 广东顺德大良顺华大街顺华楼3座201 1500000 50% 梁伟文 广东顺德杏坛光华七村 1500000 50%
    公司未设立董事会,法定代表人苏健权为本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运作。苏健权的国籍为中国,籍贯为广东顺德,长期居住地为广东佛山顺德,并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宏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信宏公司于2004年6月10 日与广东格林柯尔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科龙电器共计57436439股法人股(占科龙电器全部已发行之股份的5.79%)转让予广东格林柯尔,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为:
    (1)每股转让价格1.7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97,641,946.3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价款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前一次付讫。
    (3)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经信宏公司和广东格林柯尔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广东格林柯尔已经支付受让股权所须支付的款项,信宏公司已经收取上述款项。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未披露的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其他安排。
    3、权利限制情况
    信宏公司没有签署任何包含禁止或限制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法律上的障碍,不存在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转让股份过户的情况。
    4、信宏公司不存在损害科龙电器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受托行使科龙电器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本公司出让57,436,439股法人股后,不再持有科龙电器的股份,不再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与受让方广东格林柯尔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股权转让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的科龙电器57,436,439股(占总股本5.79%)股东权益仍归本公司享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科龙电器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宏公司与广东格林柯尔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健权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龙电器
    股票代码:000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中88号容山大厦8楼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中88号容山大厦8楼
    邮 编:528303
    联系电话:0757-26381388
    联系传真:0757-2638138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4 年6月1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履行完必要的过户手续之后才完全生效.
    第一节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受让人、本公司 指 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宏公司 指 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 科龙电器 指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容声集团 指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权转让 指 信宏公司将其持有的科龙电器的57436439股法人股转让给 本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指 信宏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法人股转让协议》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中88号容山大厦8楼
    注册资本:1,200,000,000元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2日
    经营期限:无限期
    法定代表人:顾雏军
    税务登记证号:440681732188731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6812008876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3218873-1
    经营范围:冷冻设备及配件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润滑油、冷冻油的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无氟制冷剂的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制冷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宽频网络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顾雏军先生,持有本公司60%的股权。
    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的股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简介
姓 名 职 务 年龄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顾雏军 执行董事 45 中 国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 方志国 监 事 42 中 国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 晏果如 财务经理 34 中 国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
    *上述人员都未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科龙电器的股份外还持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82,852,683股法人股股份,占其已发行在外全部股份的20.0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在此次持股变动报告前,本公司已分别于2001年10月29日、2002年3月5日与科龙电器原单一大股东容声集团签订《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及《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根据协议容声集团将其持有的科龙电器204,775,755股股份(占科龙电器全部已发行总股本的20.64%)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1.70元,合计转让价款为3.48亿元。2002年4月8日,该等股份由容声集团全部过户给本公司。至此,本公司成为科龙电器单一大股东。截至本报告日止,本公司共持有科龙电器204,775,755股法人股(占科龙电器全部已发行总股本的20.64%)。另外,本公司关联法人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科龙电器3,830,000股H股(占科龙电器全部已发行总股本的0.386%),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为一间在香港联交所创业版上市的上市公司,本公司执行董事顾雏军先生持有该公司的62.5%的股份。
    2、2004年6月10日,本公司与信宏公司签署了《法人股转让协议》,受让信宏公司持有的科龙电器股份共计57,436,439股法人股(占科龙电器全部已发行之股份的5.79%),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为:
    (1)每股转让价格1.7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97,641,946.3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
    (3)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经本公司和信宏公司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公司已经支付了所须支付的款项,信宏公司已经收取上述款项。
    3、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未披露的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其他安排。
    4、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与信宏公司无产权关联关系。以上受让而支付的资金均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转让价款已于本公告日前一次付讫。在本次股权转让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的科龙57,436,439股(占总股本5.79%)股东权益仍归信宏公司享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科龙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
    3、《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
    4、信宏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法人股转让协议》
    
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雏军
    二○○四年 六 月 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