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4月25日公司总部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晓阳女士因私人原因未出席会议,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监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师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根据本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规范意见》等相关规定于2003年4月25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提案:鉴于本公司与2002年本公司年度审计师所签合同已经到期,监事会提议继续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之财政年度本公司之香港及中国内地核数师。本议案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5日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小鲁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5日于广东顺德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小鲁,作为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小鲁    2003年4月25日于广东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