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4日刊登了《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2002年1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报》、《南华早报》、《大公报》)现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于2002年11月27日发出的函【2002】284号文件,规定上市公司提出资本公积金弥补方案时,不能以2001年为基准拟定累计亏损弥补方案,必须进行特别审计并提交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由于本公司在2002年12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前不能完成上述程序,故本公司决定取消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之【关于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的表决事项,待适当时候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另行公告。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