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设立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工研究院的议案。
    徐工研究院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研究院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本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撤销科技部,设立信息管理部。
    三、审议通过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用公司拥有的位于徐州市矿山路4号面积为239761.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73907.03平方米的地上定着物作为抵押物(截止2003年5月31日抵押资产帐面净值16176.6万元),向中国银行徐州分行贷款人民币8500万元,贷款期限5年。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