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通知,其于2002年6月17日因质押贷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质押冻结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8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15%)即将到期,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该公司继续办理了股票质押贷款手续,向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部质押贷款,贷款金额204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
    2002年12月5日“徐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850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