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厂与徐州工程机械桥箱公司共同协商,按每股人民币2.65元价格(合计2666.7万元)协议受让徐州工程机械桥箱公司所持有的“徐工股份”法人股1006.3039万股(占总股本的6.45%)。
    1、受让后,本厂持有“徐工股份”股票1006.3039万股,占总股本的6.45%。
    2、本厂至今无“徐工股份”公司上市流通股份。
    3、前六个月内,本厂无买卖“徐工股份”公司上市流通股份行为。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特此公告。
    
徐州筑路机械厂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