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00一年七月二十 九日在公司六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和中期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对2001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运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形成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 决策方面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 定;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自200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财政部(2000)25号文件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
    (4)、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1年中期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