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72,630,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02%。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45,56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徐州回转支承公司出售混凝土机械分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4,751,358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878,81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92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内容详见2005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5-041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售徐州筑路机械厂(非法人)整体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4,751,358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878,81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92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内容详见2005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5-042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后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4,751,358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878,81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92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参会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内容详见2005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5-042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