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格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陆小平先生、王庆祝先生、袁鹏先生、李贞女士、朱建明先生、邵勇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向徐州回转支承公司出售混凝土机械分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售徐州筑路机械厂(非法人)整体资产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后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