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徐州市财政局拔入款项1500万元。由于当时未收到徐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此笔款项用途的文件,本着谨慎原则,公司将1500万元资金暂作"专项应付款"。
    2005年4月6日,公司收到徐州市财政局关于此笔拨入款项的证明文件,指出徐州市财政局于2004年3月拨付1500万元的款项,是用于补贴公司技术开发(1000万元)和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出(500万元)。故公司在2004年度财务报告中将上述款项从"专项应付款"转作"补贴收入"。
    该笔补贴收入对公司2004年度业绩已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信息,就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徐州市财政局关于拨入款项的证明文件
    2、公司入帐凭证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