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2年11月21日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蛇口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计算机公司”)向该行申请的4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自2002年11月21日至2003年11月21日。
    2、本公司于2002年9月19日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下称“投管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同意就投管公司向现代计算机公司在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4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所作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期限一年,自2002年9月24日至2003年9月24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现代计算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投管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两公司基本情况已在本公司历次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1、2002年8月28日本公司三届董事会9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向现代计算机公司4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原等额担保已于2002年11月22日到期。
    2、2002年9月17日本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4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在第一大股东投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由本公司为投管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并出具了反担保函。董事会决议特别条款:若担保期间现代计算机公司股权一旦转让,则该笔反担保应立即撤消。
    四、其他担保事项
    董事会于2002年6月27日批准公司向为现代计算机公司所承担的地铁项目出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的经办银行提供2507万元人民币等额反担保,该事项已于2002年6月28日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现代计算机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由于其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上述担保及反担保有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第一大股东投管公司资产规模大,经营状况好,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由大股东提供担保,再由本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可以进一步降低本公司风险,有利于充分保障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总额为10327万元,占本公司净资产的28.55%,除此以外,本公司未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其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 本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 现代计算机公司、投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