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仲裁受理情况
    我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医药贸易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经贸仲裁委)送达的仲裁受理通知书,称申请人格兰泰(香港)有限公司和格兰泰(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医药贸易公司的合作争议所提起的仲裁申请,深圳经贸仲裁委已经受理。
    二、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格兰泰(香港)有限公司[Grunenthal(Hongkong)Limited]
    被申请人:深圳市医药贸易公司
    申请人向深圳经贸仲裁委提出如下仲裁事项: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2,315,041.80美元及违约金;2、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二)、申请人:格兰泰(中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医药贸易公司
    申请人向深圳经贸仲裁委提出如下仲裁事项: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41,797,083.58元及违约金;2、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截止目前,深圳经贸仲裁委尚未对上述事项作出裁决。
    除此以外,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