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已持续卖出所持一致药业股票,除2007年5月15日本公司已披露的卖出情况外,截至2007年5月21日收盘止,该持有人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卖出一致药业股票11,207,1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9%,其累计出售占5%。至此,该股东已将其于2007年5月10日解除限售的股份全部售出(其余9,149,046股将于2008年4月28日申请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