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现场,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公司大股东国药控股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订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函》,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增加《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刊登在2006年5月11日《证券时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5 月22 日下午2:00-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楼五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为钢董事长
    6、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31 日在《证券时报》和《文汇报》发出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54,057,11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46%。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无外资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5,765,331.72元,弥补完B股累计亏损后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134,827.17元。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确认的净利润的10%和5%计提法定公积金3,932,395.69元和法定公益金1,966,197.84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36,233.64元,按公司已发行的总股份288,149,400 股计算,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付现金红利人民币10,949,677.2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6,556.44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05年向关联方采购货物9,107万元,以及向关联方销售货物112,78万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公司2006年可向关联方采购货物9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货物32,000万元。
    同意股份数为41,270,725股,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国药控股广东新龙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41,270,725股,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国药控股广州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41,270,725股,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股份数为154,057,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发嘉律师、冯民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2005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3、2006年3月31日刊登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证券时报》和《文汇报》;
    4、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
    5、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