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遵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发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六家非流通股股东: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深圳市宝安上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网纵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君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师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一致药业/00002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五日